在这本书中,朱元璋明确规定,皇亲国戚有犯,在嗣君自决。
除谋逆不赦外,其余所犯,轻者与在京诸亲会议,重者与在外诸王及在京诸亲会议,皆取自上裁。
其所犯之家,止许法司举奏,并不许擅自拿问。
也就是说这些皇亲国戚犯了罪,刑部、大理寺、督察院只能上奏,不能抓人审问。
那么都有哪些家族享受这个特权呢?朱元璋在《皇明祖训》中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编者将其分为两大类。
其一,老朱家的姻亲。
主要包括皇后家、皇妃家、东宫妃家、王妃家、郡王妃家、驸马家、仪宾家。
这个很好理解,朱元璋的子孙后代都是有身份的人,有的人成为皇帝,有的成为太子,有的成为亲王,还有的被封为郡王,皇帝的女儿被封为公主,亲王的女儿被封为郡主。
凡是与上述这些人结亲的家族,都属于皇亲国戚,因此可以享受上述的特权。
另外,这些人还享有丰厚的俸禄。
按照明朝的规定,亲王万石,郡王二千石,公主及驸马二千石,郡王及仪宾八百石,到明朝中期以后,皇后家、皇妃家、东宫妃家、王妃家、郡王妃家都会被授予一定的官职、爵位。
比如明孝宗的两个小舅子都得到了爵位,张鹤龄被封为昌国公,张延龄被封为建昌侯。
除了丰厚的俸禄外,这些皇亲国戚还会被赏赐大量的田庄、土地,多者数百千顷,占据膏腴,跨连郡邑。
比如景泰帝的汪皇后家族占田两万三千顷,明孝宗张皇后的家族也占有两万多顷土地,明武宗夏皇后家族也有两万多顷田地。
接下来再说说第二类,他们是朱元璋的姻亲、故旧。
朱元璋虽然残杀功臣,不过对有些人还是很照顾,比如说魏国公家、曹国公家、信国公家、西平侯家、武定侯家。
魏国公指的是徐达、曹国公指的是李文忠,信国公指的是汤和,西平侯指的沐英,武定侯指的是郭英,他们都是明朝的开国功臣,同时与朱元璋有着特殊的关系。
徐达、汤和是朱元璋的故交好友,后来又结成姻亲;李文忠是朱元璋的亲外甥;沐英是朱元璋的义子;郭英的姐姐是朱元璋的宠妃。
这些人本来就是开国功臣,享有世袭罔替的爵位,他们的家族也一直坐享富贵,直到明朝灭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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