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科举制度,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状元、榜眼、探花,或者是秋闱或者春闱这些词语。
稍微关注历史的可能还知道读书人通过县试、府试之后成为童生,童生通过院试之后成为秀才,从而脱离平民阶层,真正成为士。
之后,秀才通过乡试之后成为举人,举人就有资格做官了。
乡试之后的第二年,举人进京赶考,通过会试后成为进士。
进士在殿试中排名,第一甲也就是状元、榜眼、探花,再分别授予官职,优者进入翰林院。
但其实这套大家熟悉的科举体系是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在科举制度诞生不久的唐朝,科举制度并不是这样的。
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
常科每年举行,制科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
这里主要来说常科,也叫贡举。
常科很多时候就是我们平常所理解的科举考试,每年考一次,在中央的尚书省考试,称为省试。
常科明目有很多,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
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
生徒是在国子监 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州学和县学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他们直接就可以参加省试。
乡贡则是通过府试、州试的人,又称举人,考头名的称解元。
生徒绝大多数都是官员后代、勋贵子弟。
乡贡举子则大多数都是世家大族的学子,当时知识的传播仅限于门阀之间,所以普通阶层很难接触到书本,就算少数特别幸运,通过考试,成为了举人,取得了在长安科举的资格,最后会发现,在长安等待他们的不是大展宏图,而是步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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