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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的是百慕大短裤,不是百慕大三角裤

时间:2023-07-29网络作者:小白
文|Dedee 但凡70后和80后的文青们,肯定都曾认真阅读过这样一本奇书: 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

文|Dedee

但凡70后和80后的文青们,肯定都曾认真阅读过这样一本奇书:

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百慕大三角之谜。

当年随便找个阿姨妈妈,都能说上个一二三,什么死亡地带,电磁漩涡,外星人基地,时空之门……

以至于幼齿年少时,一想到百慕大三个字,脑子里尽是残骸骷髅啥的不毛之海——基本就和《海王》里海沟族的领地差不多。

罪过啊罪过。

都怪一个名叫查尔斯·贝立兹下三路作家。

1974年,他为了博出位赚快钱,以美军轰炸机失踪为原型,再加上自己的YY,编出了一本名叫《百慕大三角》的超自然现象集。

如今看来,其实就和史玉柱的《脑白金》小本本之流差不多,但在那个气功大锅和水变油都有无数人疯狂打电话的年岁,百慕大三角这样的谣言,必须是受到热烈欢迎。

事实上,那个位于迈阿密、波多黎各以及百慕大群岛之间的三角形海洋区域——简直太平得不能再太平。

尤其是百慕大群岛,除了比地球上大部分地区热一点,美一点,风大一点……就没啥值得人大书特书的特产了。

对了,还有百慕大短裤。

一种长度约到膝上2-3厘米的休闲短裤——当然,如今的潮人也会叫它爸爸裤。

其实这种短裤诞生至今也就一百多年。

作为腐国几百年来的海外飞地,百慕大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腐国军人们最讨厌的派驻地。

因为早已习惯温带海洋性气候的腐国人,实在无法忍受那里的热带气候。

更要命的是,他们只能看着当地人一身短打放飞自我,轮到自己,只能按照规矩长袖长裤不得越雷池半步。

直到20世纪初,驻扎在岛上的腐国官兵熬了几百年,终于获得了官方认证——允许他们从膝盖处剪掉闷死人不偿命的长军裤。

但是,小腿必须被半筒袜包牢。

说白了,也就只多露个膝盖而已……不过对于当时的腐国官兵而已,能多露出一点点,那也是好的。

自此,百慕大短裤诞生了。

这款迫于无奈诞生的军裤,却被百慕大的当地服装商一眼相中。

他们认为腐国军官的新丝带儿实在太帅气了,就是缺点儿军民一家亲的亲切感。

他开始暗中观察,安排手下裁缝们到军队附近采风,再揣摩当地欧洲移民的喜好,统一选用灰色法兰绒作为面料。

制成的第一批短裤——做为服装商手下所有男职员的职业装。

他们还被告知,一旦穿着这条灰短裤上班,就必须搭配同色系的半筒袜。

就这样,百慕大短裤很快就成为了群岛上最受男性欢迎的裤装。

服装商笑逐颜开乘胜追击,开始尝试各种新面料——从西服面料到纯棉布料,只要看起来摸上去能让腐国移民们感受到正宗家乡味儿,都能大卖特卖。

而为了让这条短裤快速且名正言顺地成为百慕大官方岛裤,服装商和当地腐国人还一同研究出一套穿搭细则:

1、短裤长度,最短不能超过膝盖以上15厘米;

2、必须搭配半袜;

3、一旦出席重要场合,必须搭配西装和领带。

皮埃斯:去年平昌冬奥会开幕式上,百慕大代表团就穿着百慕大短裤搭配半筒袜亮相的。

就这样,百慕大短裤在那片美死人也热死人的热带群岛上,自娱自乐了近半个世纪。

直到一个过路的裁缝,将这种即帅气又轻松的装束,带回了当地移民们心心念念的家乡。

从1950年代开始,百慕大短裤正式成为了全地球男性的短裤。

最有名的必须是腐国皇室的心尖尖乔治:

话说傲娇乔治出现在大众面前时,都是穿百慕大短裤的。

而且甚至还有不少路边社表示,威廉夫妇对乔治实行的,是腐国贵族这半世纪以来发明的艰苦朴素不怕冷新教育新思路。

而从小就被当成贵族新娘培养的凯特呢,绝对深谙贵族之间,某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道道。

比如:男孩穿着短裤是阶级身份的象征,而且长裤看起来很土。

其实威廉和哈利小时候,都是穿这种短裤长大的:

除了讨腐国贵族喜欢,意大利中产也超爱这条短裤。

当然,他们穿的时候可没那么多讲求,衬衫T恤。

看看前年大热的《Call me by your name》就懂了。

锤哥(不是雷神!)演的美国青年Opver和甜茶演的少年Epo,他们最美好的里维埃拉时光,往往都是百慕大短裤相伴的。

当然有时候,甜茶穿的是标准百慕大短裤,悠悠荡荡文艺慵懒。

锤哥的小裤头……那是上世纪80年代曾风靡一时的齐 蛋 裤——不得不说,美帝人民真会放飞自我。

除了腐国贵族、意大利中产和美国文青,美帝广大基层(劳动)人民也爱穿这种裤子,比如连科恩兄弟的神片《谋杀绿脚趾》里,Lebowski和他的大兄弟:

(谁再敢说短裤不过膝,不是正太就是基?!百慕大短裤明明最适合直男了!!!还是钢铁直男!!!)

当然,这两年穿百慕大短裤穿得最潮的还要算Thom Browne:

他设计穿着的短裤明显更精致细腻,对穿的人明显要求高很多。

这么说吧,百慕大短裤可以说是目前为止,最百搭也最容易显瘦的一种短裤,也是最容易被混为一谈的短裤。

这是热裤,除非你要cos光猪六壮士或KFC爷爷,一般只有身材超好超辣的姑娘敢这么穿(或者你有锤哥这样的气质和腿)

这是延伸到膝盖以下的卡普里裤,如今我们会把它叫做五分裤。

如果你小腿粗壮,千万不要选它:

这是工装短裤,有N个口袋,很显瘦舒适,但不适合出席正式场合:

这是阿姨妈妈最爱的裙裤,裤脚比百慕大短裤大出N倍。

而一般而言,后者的裤腿最佳宽松度是可以伸进一拳:

请原谅小阿姨之前拿姑娘们的各种裤子打比方。

因为有句刚句,百慕大短裤穿姑娘身上,真的特别容易显瘦显气质,尤其是高腰的那种。

而且,广大妇女同志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意识到了:

而且,穿的往往比男士更好看更和谐。

按你胃,百慕大的确是男女通吃任何场合都能撑住的一条夏季神奇小短裤——它露出的皮肤面积刚刚好,不像热裤那么让人脸红心跳,也不像长裤那么土热土热的,更不像如今理发店tony老湿最爱赤脚穿的九分裤。

看起来随意无比,但又充满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高段位时尚气息。

你可以用来配正装(皮鞋),不管身材如何:

可以用来配运动服或polo衫,做一把追风骚年:

潮牌运动服更是OXXK:

不知道怎么穿,乱搭一气也没问题:

甚至这两年,对于男性而言的超级禁区:牛仔短裤,居然被设计成百慕大短裤丝带儿之后,成为文青的可供选项:

总之,一裤在手,说走就走啊!

对了!最后请记住,在各位和心爱的女神挥斥方遒,热切谈论今夏最夯着装时,千万别说秃噜嘴了,将百慕大三角和裤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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