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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青年被七警察无辜枪杀—广东普宁8·7枪杀大案。

时间:2024-05-11网络作者:小白

1997年8月7日傍晚,广东普宁,一阵密集的枪声在当地农村一条僻静的路上响起,枪声响起后,四名青年应声倒地,在他们的旁边站着七名身着警服的人,四人就是被他们开枪打死的。

四人就在几个小时前,还是像我们一样的普通人,怎么也想不到几个小时后会被警察开枪射杀。

四人被杀后,尸体很快被强行火化。

在四人被杀的第二天,当地的电视台报道,有四名歹徒闯入附近村庄的村民家中劫掠财物,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迅速出击,将歹徒抓获。

押解的过程中,四名歹徒企图从车上逃脱,民警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将歹徒全部击毙。

真相真的是这样吗?

案发当日,占陇镇村民陈广丰到附近的村庄找陈某某讨要欠款,二人发生冲突后,陈某某向警方报案称陈广丰等人持枪勒索。

占陇派出所副所长罗国斌接到报案后并没有核实情况,带领民警直接赶到陈广丰家将他和在他家中当时喝茶聊天的另外三人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一起拘捕。

之后难以让人置信的是,他们并没有将四人带回警局询问情况,而是在途中找了一个地方竟然开枪将四人直接打死。

四名死者的家属根本就不能相信自己的家人就这样无缘无故的被杀了,还都背上了抢劫犯的恶名,他们连亲人最后一面都没看到尸体就被强行火化。

悲愤过后,他们开始梳理事件整个过程,四人是不是抢劫犯他们的家人自然十分清楚,他们都是村里的农民,完全和抢劫犯不沾边。

警察在整个过程中的操作完全不符合流程,警察只是接到报案,就将四人抓捕,并没有任何核实的过程。

面对荷枪实弹的警察,四人为什么在押解途中敢于逃跑?而且他们被逮捕的时候双手是被反绑在身后的,根本就没有逃走的可能,即使要逃跑也不可能是一起逃走,四人被杀后尸体就被匆匆火化,这完全就是在毁灭证据。

其中被害四人家属了解到一个信息,报案人陈某某的家里的一位亲戚是揭阳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他曾是出警的占陇派出所所长,也就是派出所的人和报案人关系可能不一般。

据死者陈广丰的母亲说,8月7日下午,占陇派出所的六名民警闯入她的家中,六人都携带了枪支,他们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进入屋中不由分说的就将屋内的四人都押上了停在门口的警车。

晚上10点多的时候,下午来的民警再次来到家中说要搜查,民警搜查了一会儿说在屋内搜出一支枪支,强按着她的手在一份表格上按下了手印。

距离枪杀现场一百多米的地方,有一名叫陈海松的农户,当天傍晚听到了 不远处密集的枪声,和发出的凄惨呼叫声。

四名死者的家属,向普宁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警察无辜杀害村民的事情,希望能给自己的家人讨回公道。

但当地部门在经过一番仔细 的侦查后,认定当天出警的警察,在案件的操作流程上完全符合规范,武器使用也都按照规章制度,没有发现任何违规的问题。

四名被害人的家属完全接受不了当地部门给出的解释,于是他们开始到广州、北京上访,上访的次数高达254次,在他们不懈的坚持下,这起案件终于引起高层领导的注意,案件由此出现了转机。

1998年5月,广东省政法委、公检法部门决定对一年多前的8·7警察枪杀四人案件启动调查。

案件的真相在不久后就水落石出。

案发当天,陈文丰去陈某某家里要账,二人发生争执,陈某某就向警方报警说,到他家中要账的陈文丰,勒索他。

接到报警后,占陇派出所副所长黄石武,让当时的另外两个副所长带领民警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一行6人携带两支七九式微型冲锋枪、4只手枪赶往陈文丰家中抓捕。

6人赶到陈文丰家中后,将在他家里做客的另外三人也一起抓捕,在押解他们回派出所的路上,遇到了赶来的黄石武。

黄石武、罗国斌二人下车交谈,经过一番商量后,竟然决定当场将四人一起处死。

当天傍晚7点半左右,他们将车开到东西南村老路的一处僻静地方,黄石武命令两人一组,声称若有事他会负责,之后他们将四人带下车枪杀。

1999年1月9日,原占陇派出所副所长黄石武、副所长罗国斌以及当天参与的另外五名警察,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被害四人当天都身中多枪被打死,尸检认定陈广丰身中17枪,郑灿炎身中9枪,黄华生身中12枪,陈松平身中10枪。

当负责此案的侦查人员,询问下命令的黄石武为什么要下令杀死四人时,他的回答竟然是当地有很多涉枪案件,他想借这起案件杀一儆百

当询问罗国斌知道陈广丰当时犯了什么罪吗?他的回答更为离谱,说自己并不清楚他犯了什么罪,四个人中哪个是陈广丰他也不知道。

1999年7月13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黄石武死刑, 罗国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另外几名当天参与的警员分别被判处了5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庭宣判后,所有人都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他们的上诉。

2000年12月22日,黄石武被押赴刑场,黄石武伏法后,据说当地居民奔走相告,群众都认为黄知法犯法,手段极为凶残,一次将四名无辜群众杀害,法律对他的审判是公正的,黄石武罪有应得。

被无辜杀害四人的冤屈到此终于得以伸张。

2001年3月8日,普宁市公安局对被无辜杀害的四人的家属进行了经济赔偿,案件由此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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