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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笼沉尸案

时间:2023-05-13网络作者:小白

2012年6月10日,因为巨额债务纠纷,内蒙古籍的生意人张宏在杭州凤起路温德姆酒店被人接走,随后遭到非法拘禁,数月间辗转永嘉、青田山区,最后被发急的债主胡方权和手下抛进滩坑水库,惨遭杀害。

2015年3月1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胡方权因故意杀人、非法拘禁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两名主犯张崇宣、金朝国也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徒刑。

2016年12月1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铁笼沉湖"案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罪首犯胡方权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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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笼沉尸案

抛尸地点

浙江青田滩坑水库北山大桥

被害人

44岁的内蒙古商人张宏

主犯

胡方权

事发时间

2012年06月10日

1案情经过

2警方侦查

3开庭审理

4一审宣判

5执行死刑

6案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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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经过

2012年6月11日清晨,杭州下城武林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男子说自己的老板张宏,前一天下午从上海应邀来到杭州,在温德姆酒店与生意伙伴温州人胡方权见面。

随后,胡方权把张宏带离杭州后失联。

直到深夜11点,胡方权与手下人来电索要5000万赎金,以偿还双方之前的巨额债务。

张宏是内蒙古人,在老家开办了大米加工厂、旅馆等多个实业。

胡方权是温州人,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早年曾当过出境偷渡中介,还从事高利贷放贷、网络赌博游戏等行业,并有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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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侦查

2013年3月,警方发布红色通缉令跨境将犯罪嫌疑人胡方权从泰国押解回国。

公诉人说,在拘禁期间,张宏屡被殴打,时间长达近三个月,最后失踪成谜。

这期间,张宏的妻子向胡方权亲戚的账户,前后打入约620万元。

胡方权落网后,承认确实和手下非法拘禁过张宏,但之后将他释放了。

当胡方权的手下全部被抓后,此案的转机出现,他们说到,在胡方权指令下,已把张宏装进铁笼推入滩坑水库。

但要完善证据链,必须找到张宏的遗体。

在近300个西湖大小、且深百米的水库里打捞一个人,极其艰难。

经历过多次打捞失败,2014年10月20日,尸体搜寻工作被重启,先后出动水下机器人和国内顶级深水扫描设备。

终于在2014年12月28日,北山大桥一侧水深80余米处,张的尸体及铁笼被成功搜索到,1月6日被害人张宏尸体及铁笼被成功起获。

公诉人说,这个铁笼尺寸仅为60×70×70厘米,胡方权等人生生将一个1米8的男子装进笼子,如同动物般对待。

同时精心踩点,选择在青田滩坑水库作案。

水库的北山大桥最高墩高116米,为我省第一,水库一带道路曲折,人迹罕至,然后在午夜时分,连人带铁笼抛入百米水中。

足见作案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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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14年6月、8月、9月三次开庭审理此案。

在前三次审理中,几名手下称,将张老板带到北山大桥后,按照胡方权指令将人释放了。

2015年2月11日,当庭受审的共有9人,其余6人都承认参与过拘禁被害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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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中胡方权、张崇宣、金朝国杀人犯罪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

胡方权在本案中所起作用最大且系累犯,归案后拒不认罪,主观恶性极深,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张崇宣、金朝国全程积极参与,对杀死被害人张宏起到重要作用,均系主犯,在非法拘禁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胡方权、张崇宣、金朝国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胡方权因故意杀人、非法拘禁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两名主犯张崇宣、金朝国也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傅雄武等六人在非法拘禁共同犯罪的不同阶段起协助作用,系从犯,视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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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

2016年12月13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铁笼沉湖"案中犯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罪的首犯胡方权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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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论

公诉人写的案件启示:我们痛心地看到,法治的信仰被一些人赤裸践踏。

本案系被告人胡方权企图运用暴力解决经济纠纷而引发,最终恶化成故意杀人犯罪。

米兰·昆德拉说过:"永远不要认为我们可以逃避,我们的每一步都决定着最后的结局,我们的脚正在走向自己选择的终点。

"当三被告人把被害人装入铁笼的那一刻,当三被告人抬到栏杆的那一刻,当他们把铁笼抛入水库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把自己引向了今天这个不归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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