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白宝山在当时十分显赫,搞得人们人心惶惶,不过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其家庭属于工薪族,在父亲病逝后家庭生活十分艰难。
到了十几岁的时候,就辍学打工。
之后于25岁结婚生子,因经济生活十分困难,于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于是他心里就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思想,从1996年开始连续作案。
2、在1996年时候从牧民那里抢得75发步枪子弹和50发手枪子弹,随后在景山电热厂将一名武警战士打伤,并抢走自动步枪一把。
同年持枪将装甲兵司令部一位哨兵击伤,第二天晚上又与几名巡逻发生枪战吗,并打伤四名巡警后逃跑。
3、在进入到7月份时候,持枪打死两名哨兵,并抢走一把自动步枪。
在12月份的时候,有将一位摊主枪杀并抢走六万多元,同时击伤路上三名男子。
据统计从1982年开始犯案开始,最后到1996年间总共杀死5人,击伤9人。
4、在1996年连续犯案多起后,又逃窜到新疆。
在1997年时候,在宾馆门口持枪打死7人,并抢走140万元人民币。
之后在同伙吴子明枪杀,并将其焚尸。
在1997年9日5日,在白宝山母亲家中,将其逮捕。
至此罪大恶极级的杀人犯终于落网了。
最终法院判决因白宝山犯有杀人罪,抢劫枪支罪,抢劫公民财产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危害特别巨大,依法判处白宝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1998年时候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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