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
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
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
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内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
刁爱青生前照片
案情经过
死者刁爱青,女,生于1976年3月,遇害时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人教育脱产班专科一年级学生,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遇害时不满20岁。
她住在鼓楼校区南园四舍,该宿舍楼当时人员复杂,流动性大。
其父刁日昌,住在江苏省姜堰市沈高镇刁舍村四组。
刁爱青是一个从农村刚刚来到南京仅百日左右的年轻少女,很难说有什么仇家,亦或是情敌,也并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凶手的动机受到了广泛猜测。
曾有猜测死者是在重金属摇滚、甚至某种宗教仪式中被杀害的。
然而,许多人表示质疑,他们认为碎尸仅仅是凶手为了毁灭可能的线索与证据,而且凶手一定是擅长屠宰、烹饪或者是医术的人。
据刁爱青生前的好友回忆,她个子高约1.65米,身材适中,长相普通。
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
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
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
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
1996年1月10日夜间,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
死者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
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当时身穿红色外套。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
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
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
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
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时代背景
1996年初,南京正经历着改革开放之后最大的一次下岗潮,乱象丛生的社会背后,阴暗事件频发。
刁广明做过村里的会计后下岗在一家私人柴油机配件厂上班。
1996年,刚考进南京大学百余天的女儿刁爱青,惨遭碎尸,而这个案子至今未破。
当时社交平台还很孱弱,学习计算机专业的几乎不多,计算机用的是DOS上的操作系统,系统颜色只有16位甚至是黑白交替,甚至不如一些打口碟、音乐碟片关注度高。
除了学计算机管理的学生外,一般年轻人对接触电脑和与计算机交流没多大兴趣,甚至不如一台CD机更有吸引力。
而刁爱青这样的信息管理专业与计算机应用成人教育脱产班专科的普通女学生、且相貌平平的女孩究竟是误入了怎样的社交场合,以及哪一类的社交圈子?
“这是一个小圈子的秘密”并不意味着一句空话,所以,问题来了,所提到的这个“圈子”究竟是什么“圈子”?是单纯的社交圈?有着共同兴趣爱好者的圈子?还是朋友圈或者老乡圈?事情的真相,或许就隐藏在这些“圈子”当中。
案件调查
案发后,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
直到案发之后3个月,专案组才撤离南大。
2008年7月1日,一位当年参与侦查“1·19”碎尸案的警官,虽然已经过去12年,但他对于这一碎尸案仍然记忆深刻。
该资深警官表示凶手确实很残忍,我们发现的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
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
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
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貌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
据这位警官回忆当年南京警方为侦破此案,发动了“人海战术”,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
当时南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
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
当年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
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我们都会逐一进行排查,当时确实很紧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个线索。
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相关调查情况,我们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大学校园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骑自行车进行抛尸。
根据凶手的碎尸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认定凶手的职业是医生或屠夫,并对符合作案条件的这两类职业的人群进行了广泛排查。
由于被害者是大一新生,交际并不广泛,而且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这给警方的调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虽然到目前为止,“1·19”碎尸案尚未能破获,但南京警方从没有放弃过对此案的侦破。
2016年1月19日,网传曾谣传是“南京大学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此后即使抓到凶手也没法追究刑事责任了。
但很快,在2016年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刑侦局在官方微博“辟谣“:“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转载自《中国大案要案纪实》
嫌疑人已经锁定,幕后黑手也浮出水面,德国已经发布逮捕令,俄罗斯讨不到的公道,中国帮着讨回来了。
“北溪2号”管道气体泄漏 日前,据德媒报道,轰动一时的“北溪”天然气管道被炸案有了最新突破。
嫌疑人已经确定是一名乌克兰男子,名叫弗拉基米尔·Z。
同时,还有两名乌克兰公民被列为潜在共犯。
目前,德国联邦检察官已经对该男子发出了逮捕令。
自“北溪”天然气管道被蓄意破坏后,调查进度一直没有推进,参与调查的丹麦、瑞典等国,在搜集到关键证据后,草草结案,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而当事国俄罗斯,一直被拒绝参与到调查之中。
中方代表在联合国几次三番作出要求,希望各国秉承公正,彻查“北溪”大案,如今总算是有了新突破。
据《南德意志报》报道,嫌疑男子是一名潜水教练,当时乘坐一艘游艇前往破坏地点,在管道上安装了爆炸装置。
因该男子生活在波兰,早在今年6月,德国就曾发出逮捕令,要求波兰与德国合作,对该男子实施抓捕。
嫌疑人驾驶的游艇 但是,波兰当局对德国的调查结果保持怀疑,坚称作案船“纯粹是旅游性质”,并且告知德国,游艇和船员的闭路电视录像已被删除。
其实,从一开始,德国就怀疑,“北溪”案件的嫌疑人,是通过波兰境内发动袭击的,证据显示,作案游艇曾长时间在波兰境内停留。
并且,波兰方面拍下了嫌疑人画面,但拒绝提供。
因此,波兰否认德国的调查结果,可能也是怕惹火上身,或者真的另有隐情。
但是,在接到德国的逮捕令后,波兰当局并未逮捕该男子,导致该男子在7月顺利逃离了波兰。
波兰当局给出的理由是,德国未将该男子信息录入嫌疑犯数据库,边境工作人员对此毫不知情,因此错过了对该男子的抓捕。
据德国媒体报道,调查人员尚未找到任何确凿证据,证明嫌疑人与乌克兰军方或情报部门有直接联系。
乌克兰高级官员已公开否认,与北溪输油管道破坏事件有任何关联。
同时,外界猜测,波兰可能参与了“北溪”破坏案。
泽连斯基 不过,美媒《华尔街日报》却在这时候爆出了一个消息:知情人士透露,针对破坏“北溪”天然气管道的计划,乌克兰政府早已悉知,并且得到了泽连斯基的批准。
所有命令都是口头下达的,避免留下文字证据。
记者还采访了4名乌克兰安全部队高级成员,证实乌克兰当局确实有意破坏“北溪”天然气管道。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美媒报道,美国也事先得知了此项计划,并且要求乌克兰当局停止行动,但是乌克兰并没有听从美国指挥。
现在已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实施抓捕,找出幕后黑手。
不过,结合目前的调查结果来看,乌克兰的嫌疑最大。
“北溪”案件,性质极其恶劣,不论出于什么原因,破坏重大能源设施,已经带有了“恐怖主义”色彩。
幕后黑手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给世界一个真相。
这简直是突破了做人的基本底线,为了利益什么都敢做。
重播 播放 00:00 / 00:00 直播 00:00 进入全屏 50 点击按住可拖动视频 数千尸体疑被倒卖 用于制作植入材料,单单听到这里就觉得不可思议的,还有这样的操作方式,应该说还有这样的赚钱方式,真的超出普通人的认识的,实在是太离谱,太骇人听闻的了! 根据案件曝光出来的材料显示,山西奥瑞公司自2015年1月至7月期间,涉嫌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
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更是对逝者尊严的极大侮辱。
更加离谱的是该公司在此期间的营业收入高达3.8亿元,警方在侦办过程中查封了大量人体骨骼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数量惊人。
更令人发指的是,嫌疑人苏某某等75人通过承包、入股、派人入驻等方式控制了多家殡仪馆的火化场,指使内部人员盗窃尸体并进行粗暴肢解,运回公司用于生产。
据苏某某供述,这些火化场共向其提供了4000余具人体骨骼,其规模之大、手段之残忍,令人不寒而栗。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做人的道德,这种连死人都不放过的行为,更触犯了法律红线,这起案件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涉及多个单位和个人,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链条。
殡葬行业作为特殊行业,其监管力度和透明度相对不足,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人丧尽天良,为了钱什么都敢干,连尸体都不放过,国家该出手了了好好管管。
这样的新闻爆出来,大量网友出来说出自己的观点的:几万或者10几万的一个墓地以为埋的是亲人的骨灰,到头来不知埋的是何方神圣。
这个简直就是捅破人性的最后底线的 还有人说,领回来的骨灰,拜了几十年,你居然告诉我根本不是自己的亲人,这让亲属们如何心安理得呢? 还有网友指责这些为了利益,什么事情都敢干的人,应该严惩 这样的事情必须严查起来,肯定不止一家,整个行业肯定还有很多类似的情况 面对这起触目惊心的案件,我们不禁要问:监管何在?法律何在?逝者的尊严何在?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必须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
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尊重逝者尊严和生命价值。
任何以牺牲逝者尊严为代价的非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
(更加详细的情况,请看澎湃新闻的报道) 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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