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书内篇一》:
葬者乘生气也。
生气即一元运行之气在天则周流六虚,在地则发生万物。
天无此,则气无以资。
地无此,则形无以载。
故磅礴乎大化,贯通乎品汇。
无处无之,而无时不运也。
陶侃曰先天地而长存,后大地而固有,盖亦指此云耳。
且夫生气藏于地中,人不可见,唯循地之理以求之,然后能知其所在,葬者能知其所在,使枯骨得以乘之,则地理之能事毕矣。
五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
五气即五行之气,乃生气之别名也。
夫一气分而为阴阳,析前为五行。
虽运于天,实出于地。
行则万物发生,聚则山川融结。
融结者,即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也。
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
父母骸骨为子孙之本,子孙形体乃父母之枝,一气相荫,由本而达枝也。
故程子曰: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恶也。
地美则神灵安,子孙盛。
若培壅其根,而枝叶茂,理固然也。
恶则反是。
蔡季通曰:生死殊途,情气相感,自然默与之通。
今寻暴骨,以生人刺血滴之而渗入,则为亲骨肉,不渗则非。
气类相感,有如此者,则知枯骨得荫,生人受福。
其理显然,不待智者而后知也。
或谓抱养既成,元非遗体,僧道嗣续,亦异所生,其何能荫之有?而不知人之心,通乎气。
心为气之主,情通则气亦通,义绝则荫亦绝。
故后母能荫前母子、前母亦发后母儿,其在物则篓薮螟蛉之类是也。
尚何疑焉?
经曰:气感而应鬼福及人。
父母子孙本同一气,互相感召,如受鬼福。
故天下名墓在在有之,盖真龙发迹,迢迢百里,或数十里结为一穴,及至穴前则峰峦矗拥,众水环绕,叠蟑层层,献奇于后,龙脉抱卫,砂水翕聚,形穴既就,则山川之灵秀造化之精英,凝结融会于其中矣。
苟盗其精英窃其灵秀,以父母遗骨藏于融会之地,由是子孙之心寄托于此,固其心之所寄,遂能与之感通,以致福于将来也。
是知人心通乎气,而气通乎天,以人心之灵合山川之灵,故降神孕秀,以锺于生息之源,而其富贵贫贱寿夭贤愚,靡不攸系,至于形貌之妍丑,并皆肖象山川之美恶,故嵩岳生申,尼丘孕孔,岂偶然哉?鸣呼!非葬骨也,乃葬人之心也。
非山川之灵亦人心自灵耳。
世有往往以遗骨弃诸水火,而无祸福者,盖心与之离故也。
是以铜山西崩,灵锺东应。
汉未央官,二日无故锺自鸣。
东方朔曰:必主铜山崩应,未几西蜀果奏铜山崩,以日揆之,正未央锺鸣之日也。
帝问朔:何以知之?对曰:铜出于山,气相感应,犹人受体于父母也。
帝叹曰:物尚尔,况于人乎!昔曾子养母至,孝子出,母欲其归,则齧指而曾子心痛。
人凡父母不安而身离待侧,则亦心痛。
特常人孝心薄而不自觉耳。
故知山崩锺应,亦其理也。
木华于春,栗芽于室。
此亦言一气之感召也。
野人藏栗,春至,栗木华。
而家藏之栗,亦芽。
实之去本已久,彼华此芽,盖以个性原在得气,则相感而应。
亦犹父母之骨,葬乘生气而子孙福旺也。
大一气磅磷于大地间,无端倪无终穷,万物随时运化,本不自知而受,造物者亦不自知也。
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
故葬者反气人骨,以荫所生之法也。
干父之精,坤母之血,二气感合,则精化为骨,血化为肉。
复借神气,资乎其间。
遂生而为人。
及其死也,神气飞扬,血肉消溃,惟骨独存。
而上智之士,图葬于吉地之中,以肉乘生气,外假子孙思慕一念,与之吻合,则可以复其既往之神,萃其己散之气。
盖神趋则气应,地灵而人杰,以无为有,借伪显真,事通阴阳,功夺造化,是为反气人骨,以荫所生之法也。
丘垄之骨,冈阜之支,气之所随。
丘垄为阴冈,阜为阳丘。
言其高骨,乃山之带石者,坑高不能自立,必借石带土,而后能耸也。
冈者迹也,土山为阜,言支之有毛脊者,垄之有骨气随而行。
则易见支无石故必观其毛脊而后能辨也。
然有坑而土支而石城而隐支而隆者,又全借乎心目之巧,以区别也。
经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
谓生气随支垄体质流行,滔滔而去,非水界则莫之能止。
及其止也,必得城郭完密,而后左右环围,然后能藏风,而不致有荡散之患。
经云:明堂惜水如惜血,堂里避风如避贼, 不慎哉?
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高坑之地,天阴自上而降,生气浮露,最怕风寒,易为荡散。
如人深居密室,稍有罅隙通风,适当肩背,便能成疾。
故当求其城郭密固,使气之有聚也。
平支之穴,地阳自下而科,生气沈潜,不畏风吹(缺).出在旷野,虽人面无蔽,已自不觉:或遇穴晴日朗,其温和之气自若,故不以宽旷为嫌,但取横水之有止使气之不行也。
此言支垄之取用不同,有如此。
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
支垄二者俱欲得水,高垄之地或从腰落,虽无大江拦截,亦必池塘以止内气,不则去水稍远,而随身金鱼不可无也。
傥金鱼不界,则谓之雌雄失经,虽藏风亦不可用。
平支之地,届若无蔽,但得横水拦截,何嫌宽旷,故二者皆以得水为上也。
经曰:外气横形内气止生,盖言此也。
水流土外谓之外气,气藏土中谓之内气。
故必得外气形横,则内之生气自然止也。
此引以,以结上文。
得水为上之意。
何以言之气之盛,虽流行而其余者犹有止,虽零散而其深者犹有聚。
高坑之地落势雄雌,或上或止各有(缺)作自(缺)一地,可尽其力量也。
而好龙多从腰落,分布枝蔓于数十里之间,或为城郭、朝乐、官曜、禽鬼、捍门、华表、罗星之类,皆本身自带,不可为彼既流行而余者非止也。
但当求其聚处,而使之不散耳。
平支鱼龙,大山跌落平洋,四畔旷阔,其为城郭亦不过高逾数尺而已,且去穴辽远朝山一点在乎云寓之表,人莫不以八风无蔽为嫌,又岂知支垄气隐,若零散而其深者,犹有聚也。
但得横水拦截,使之有止耳。
此言支垄之气盛者如此。
故藏于涸燥者,宜深。
藏于但夷者,宜浅。
上句言垄,下句言支。
高垄之地阴之象也。
气在内强刚而机下,故言涸燥当深葬。
平支之地,阳之象也,气在外弱柔而浮上,故言但夷当浅葬。
经曰:浅深得乘,风水自成。
高垄之葬,潜而弗彰。
故深取其沈气也。
平支之葬,露而弗隐,故浅取其浮气也。
得乘者:言所葬之棺,得以乘其生气也。
浅深世俗多用九星白法,以定尺寸,谬也。
不若只依金银炉底求之为得。
夫阴阳之气,噫而为风,升而为云,降而为雨,行乎地中,而为生气。
阴阳之气,即地中之生气。
故嗜为风,升为云,降为雨。
凡所以位天地、育万物者何:莫非此气邪斯。
盖因曰葬乘生气,故重举以申明其义,愚尝谓能生能杀,皆此气也。
葬得其法,则为生气。
失其道,则为杀气。
如所谓加减饶惜,吞吐浮沈之类。
并当依法而剪裁之,不致有撞杀、冲刑、破腮、翻斗之患也。
夫土者气之体,有土斯有气。
气者水之母,有气斯有水。
气本无体,假土为体。
因土而知有此气也。
水本无母,假气为母,因气而知有此水也。
五行以天一生水,且水何从生哉?生水者金也,生金者土也。
土腹藏金,无质而有其气。
干藏坤内,隐而未见。
及乎生水,其兆始萌。
言气为水母者,即干金之气也。
世人不究本源,但以所见者水尔。
故遂以水为大地之始,盖通而未精者也。
经曰:土形气形物因以生。
生气附形而有,依土而行,万物亦莫非(缺)也。
此引经结上文,有土斯有气之意。
夫气行乎地中,其行也因地之势其聚也小因势之止。
气行地中,人不可见其始也。
则因地之势而知其行其次也,又因势之止而知其聚也。
葬者原其起,乘其止。
善葬者必原其起,以观势。
乘其止,以扡穴。
凡言止者,乃山川融结,奇秀之所,有非明眼,莫能识也。
《片玉髓》云:草上露华偏在尾,花中香味总居心。
其止之谓与或谓粘穴,乘其脉之尽处为止,然则益倚撞安可以上?云不知古人正恐后世不识止处,故立为四法,以乘之夫。
盖者止土盖,倚者止于倚也。
撞粘莫不皆然,唯观义之所在高低,正侧何往、而非止乎?
葬书内篇二:
地势原脉,山势原骨,委蛇东西,或为南北。
平夷多土陡泻,多石支之行,必认脊以为脉垄之行,则求石脊以为骨,其行度之势,委蛇曲折千变万,本无定式,大略与丘垄之骨,冈阜之支略同。
千尺为势,百尺为形。
千尺言其远,指一枝山之来势也。
百尺言其近,指一穴地之成形也。
势来形止,是谓全气。
全气之地,当葬其止。
原其远势之来,察其近形之止,形势既顺,则山水翕合,是为全气之地。
又当求其止处,而葬之。
斯尽善矣!止之一字,最谓吃紧,世之葬者,不乏全气之地。
但于止处,则有昧焉耳。
夫千里来龙,五尺入手,才差一指,尽废前功。
纵奇峰耸,拔秀水之玄,皆不为我用矣。
若得其传,知其止,则如数二三辨黑白。
人或见其莽然,可左可右,可移可易,而不知中间自有一定不易之法。
尺寸不可迁改者,指南云:立穴若还裁不正,纵饶古地也徒然。
高低深浅如葬误,福变为灾起祸愆。
宛委自复,回环重复。
宛委自复,指其势而言。
或顺或逆,即委蛇东西,或为南北之意也。
回环重复,以其形而论,层拱叠绕,即朝海拱辰之义也。
全气之地,其融结之情如此。
若踞而候也。
如人之踞然不动,而有所待然。
若揽而有也。
如贵人端坐,器具毕陈,揽之而有余。
欲进而却,欲止而深。
上句言拥卫之山,须得趋揖朝拱,不欲其潜逼、冲突,而不逊也。
下句言储蓄之水,必得止聚,渊澄不欲,其陡泻反背而无情也。
来积止聚,冲阳和阴。
来山凝结,其气积而不散。
止水融会,其情聚而不流。
斯乃阴阳交济,山水冲和也。
土高水深,郁草茂林。
水深沈,则土壤高厚。
气冲和,则草木茂昌。
程子曰:曷谓地之美,十色光润,草木茂盛,乃其验也。
贵若千乘,富如万金。
气像尊严,若千乘之贵,拥簇繁伙,犹万金之富。
经曰:形止气蓄,化生万物,为上地也。
堂局完密,形穴止聚,则生气藏蓄于中矣。
善葬者囚其聚而乘之,则可以福。
见在昌后裔,如万物由此气而成化育之功,故为卜地。
地贵平夷,土二贵有支。
支龙贵平坦,夷旷为得支之正体,而上中复有支之纹理,平缓恬软,不急不燥,则表里相应,然却有支体而得垄之情性者。
直如掷枪,急如绷线,谓之倒火硬木,此阳中含阴也。
法当避杀粘唇架折而葬。
刘氏所谓直急则避,球而凑檐是也。
阳者为弱,本宜凑人。
奈何性急要缩下一二尺,缓其急性苟执。
支法扡之则凶,此支龙之至,难体认者,故景纯谓支龙之辨,盖言此也。
支之所起,气随而始。
支之所终,气随以锺。
此言平支行度体段原其始,则气势随之而行。
乘其止,则气脉因之而锺。
观势察脉,则可以知其气之融结矣。
观支之法,隐隐隆隆,微妙玄通,吉在其中。
隐隐有中之无也。
隆隆无中之有也。
其体段若盏中之酥,云中之雁,灰中线路,草里蛇踪,生气行乎其间,微妙隐伏而难见,然其吉,则无以加矣。
经曰:地有吉气,土随而起。
支有止气,水随而比。
势顺形动,回复始终。
法葬其中,永吉无凶。
引经以明上丈支龙行度,言平夷之地,微露毛脊,圆肴如浮浮沤,如星如珠。
方者如箱如印。
长者如王尺,如芦鞭。
曲者如几,如带。
方圆大小不等者,如龟鱼、蛙蛤,是皆地之吉气涌起。
故土亦随之而凸起,及其止也,则如鸡窠旋螺之状。
言形止脉尽,而一水交度也。
高水一寸,便可言山。
低土一寸,便可言水。
此支气之止,与水朋比,而相为体用者也。
势顺形动者,龙势顺伏而不反逆,局形活动而多盘旋,砂水鈎夹,回环重复,首尾无蔽,始终有情。
依法自可扡穴。
山者,势险而有也,法葬其所会。
山言垄也,势虽险峻而其中复有不险之穴,但当求其止聚融会处而葬之,则善矣。
盖高垄之地,来势高大,落势雄壮,结势亦且(缺)急此(缺)之(缺)也。
却有一等以陇为体,而得支之情性者。
大山翔舞垂下,及至平地变为支体,谓之下山水。
此阴中含阳也。
若不识粘葬山麓,莫不以前拖平地为裀褥,岂知其势未住,两边界水随脉而行,平平隐伏,直至堂心;其脉始尽。
天宝经曰:凡认脉情,看住绝水,若行时脉不歇,歇时须有小明堂,气止水交方是穴。
后面要金气可乘,前头要合水可泄。
若还凿脑而凿胸,凑急伤尤匪。
融结,此定穴之密语也。
故当求其砂水会处,枕球而葬,阴肴为强固当缩下,奈何俭缓要插上七人寸;急其缓性名为凑交斗煞。
刘氏所谓;摆缓则人檐而凑球是也。
苟执垄法扡之,则主败绝。
此又高陇之至,难体认者。
乘其所来。
言生气之所从来因其来,而知其止.故葬者得以乘之,不使有分寸之违也。
脉不离棺,棺不离脉,棺脉相就,剥花接木,法当就化,生脑上循,脉看下详,认鸡迹、蟹眼,三文名字,交牙、滴断,或分十字,或不分十字,看他阴阳配与不配,及夫强弱,顺逆,急缓,生死,浮沈,虚实,以定加减、饶借,内接生气,外扬秽气,内外符合,前后无蔽,始为真穴。
一有不顺、即花假矣!此乘生气之要诀也。
下言乘金,穴土义同。
审其所废。
谓人首废坏,真伪莫辨。
故不得不详加审察也。
大无真未丧,则定穴易为力,但乘其来,即知其止。
却有一等不幸,为牛羊践踏,上破下崩,岁久年深,或种作开垦,或前人谬扡,其旁园墙拜坛,不无晦蚀,或曾为居基,盖低损高。
或田家取土,锄掘戕贼。
而大八字与会鱼不可得而移易。
但要龙真局正,水净砂明,当取前后左有四应证之。
心目相度,酌量开井,无不得矣。
盖夫一气化生,支垄随气而成。
形质今既废壤莫辨,故必十废中审之,则凡所谓阴阳,刚柔,急缓,生死,浮沈,虚实之理,无不了然。
既得其理,则倒杖之法,亦因之而定焉。
择其所相。
谓审择其所相辅于我者,法当于小八字,下看两肩暗翊,肩高肩低以分阴阳,作用次视三分三合,崎急平缓,以别顺逆,饶减。
尽观蝉翊之砂,虾须之水,以定葬口。
界限是皆左右之所相,苟失其道,则有破腮,翻斗,伤龙,伤穴,伤浅,伤深之患。
故不得不详加审择也。
下篇言相浮水印木义同。
避其所害。
渭避去死气,以求生气也。
盖穴中之气,有刑有德。
裁剪得法,则为生气。
一失其道,则为死气,故不得不审而避之。
何以言之避死挨生是也?如阳脉落穴以阴为生,阳为死。
阴脉落穴以阳为生,阴为死。
脉来边厚边薄,以薄为生,厚为死。
双脉一长一短,以短为生,长为死。
一大一小,以小为生,大为死。
以秀嫩,光净,圆厚,涌动为生。
枯老,臃肿,破碎、直硬为死。
又或砂水之间,反翘,斜飞,直撞,刺射,皆为形煞。
横过之山,如枪如刀尖利,顺水可收,拾为用者,用之可避,去者避之,此则以眼前之所见者,而论之也。
又程子谓五患,刘氏谓四恶,皆在所当避也。
是以君子夺神功,改大命。
上文所谓乘审择避,全凭眼力之巧,工力之具。
趋全避缺,增高益下,微妙在智,触类而长,玄通阴阳,功夺造化,及夫穴场一应作用,裁剪放送之法,皆是也。
陈希夷先生曰:圣人执其枢机,秘其妙用,运于已心、行之于世,天命可移,神功可夺,历数可变也。
道不虚行,存乎人耳。
祸福不旋日。
经曰:葬山之法,若呼吸中言应速也。
祸福之感召,捷于影响,能乘能审,能择能避,随其所感,否则为凶应矣。
大要在分别阴阳以为先,务有纯阴纯阳,边阴边阳,上阳下阴儿阴下阳,阴交阳半,阳交阴半,强阳弱阴,老阳嫩阴,各有作法。
阴来则阳受,阳来则阴作。
或人檐而斗球,或避球而凑檐、又有阳嘘阴吸之不同。
顺中取逆,逆中取顺,精有益粘,则正球顺作,情在倚撞,则架折逆受。
假若阴脉落穴,放棺饶过阳边,惜阳气一嘘,其气方生。
阳脉落穴,放棺饶过阴边;借阴气一吸,其气方成。
所谓阳一嘘,而万物生。
阴一吸,而万物成是也。
苟不识裁剪放送之法。
当嘘而吸,当吸而嘘,宜顺而逆,宜逆而顺,及夫左右吞吐,深浅不知其诀,不能避杀挨生,则生变为杀,气纵使高下无差,左右适宜,浅深合度,犹且不免于祸。
况未当于理者乎!古歌门:若还差一指,如隔万重山。
良有以也。
山之不可葬者,五气以生和,而童山不可葬也。
土色光润,草木茂盛,为土之美。
今童山粗顽,土脉枯槁,无发生冲和之气,故不可葬。
却又有一等石山,文理温润,光如卵壳、草木不可立根,自然不産开井:而得五色土穴者,是又不可以重而弃之也。
气因形来,而断山不可葬也。
夫土者,气之体。
有土斯有气,山既凿断,则生气隔绝。
不相接续,故不可葬。
《青华秘髓》云:一息不来身是壳,亦是此意。
然与自然跌断者,则义不相侔矣。
气因土行,而石山不可葬也。
高垄之地,何莫非石。
所谓山势原骨。
骨,即石也。
石山行度,有何不可?惟融结之处,不宜有石耳。
夫石之当忌者,焦膻而顽,麻燥而苏,或不受锄掘,火焰飞扬,肃煞之气,含烟带黑为凶也。
其余纵使有石,但使体质脆嫩,文理温润、颜色鲜明,则无不吉矣。
又有奇形怪穴,隐于石间者,四畔皆石,子其中有土穴,取去土尽,始可容棺,又有顽石凿开,而下有土穴,皆可入选,是未可以石为嫌也。
气以势止,而过山不可葬也。
此言横龙滔滔竞去,挽之不住,两边略有垂下,不过挠掉而已,气因势而止,穴因形而结,过山无情,其势未止,其形未住,故不可葬。
却又有一等横龙滴落,正龙腰落,及夫斩关为穴者,不同也。
气以龙会,而独山不可葬也。
支龙行度,兄弟同完,雌雄并出,及其上也,城郭完密,众山翕集,方成吉穴。
彼单山独龙,孤露无情,故不可葬。
却又有一等支龙,不生手足,一起一伏,金水行度,跌露平,两边借外卫,送为养荫,及其止也,雌雄交度,大江拱朝,或横拦外阳,远接在乎缥缈之间,纵有阴砂仅高一步,此又不可以孤露而弃之也。
何以言之?盖得水为上,藏风次之,所以为贵也。
经曰:童断石过,独生新凶而消已福。
此复证五凶之不可用也,凡此是无所(缺)适足以腐骨烂棺而已,主退败,少亡,痨疾,久则归于歇灭,可不慎哉?
上地之山,若伏若连,其原自天。
此言上地龙之行度体段也。
大顿小伏,藕断丝连,谓之脱卸,夫大地千百里行龙,其何可穷平?故远若自天而来也。
若水之波。
此言隐伏于平洋大阪之间,一望渺无涯际,层层级级,若江面之水,微风荡漾。
则有轻波细纹,谓之行地水,微妙玄通,吉在其中矣。
若马之驰。
若马起若马之奔腾,将欲如止,如马之及厩。
其来若奔。
其来也宾士迅速,如使者之告捷。
其止若尸。
其止也若尸居不动,无复有去意。
若怀万宝而燕息。
众山朝揖,万水翕聚,如贵人燕安休息珍(缺)富如万金,若揽而有也。
若具万善而洁齐。
明堂宽绰,池湖缭绕。
左右前后眼界不空,若贵人坐定,珍撰毕陈,食前方丈也。
若橐之鼓。
橐乃无底囊,今煆者引风之具,即其类也。
才经鼓动其气,即盛言纳气之满也。
若器之贮。
如器之盛物,满而不溢,言气之止聚也。
若龙若鸾,或腾或盘。
若龙之盘旋,鸾之飞腾。
言其活动有婉蜒翔舞之体段,无破碎死蠢之形状。
禽伏兽蹲,若万乘之尊也。
来势如虎出深林,自幽而渐显,气象蹲踞而雄壮,止势如雁落平砂,自高而渐低,情意俯伏而驯顺,气象尊严拥护绵密,若万乘之尊也。
天光发新。
眼界轩豁,气象爽丽,神怕性悦,一部精神悉皆收摄。
而纳诸扩中,然而至理微妙,未易窥测,要令目击,道存心领意会,非文字之可传,口舌之可语也。
《中庸》曰:人莫不饮食,鲜能知味也。
朝海拱辰。
如万水之朝宗,众星之拱极,枝叶之护花朵,廊庑之副厅堂,非有使之然者,乃一气感召,有如是之翕合也。
《易》云: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其斯之谓欤。
龙虎抱卫,主客相迎。
凡真龙落处,左回右抱,前朝后拥,所以成其形局也。
未有吉穴而无吉案,若龙虎抱卫而主客不相应,则为花假无疑。
四势朝明,五害不亲。
四势即龙虎主客也。
贵乎趋揖,朝拱,端严。
而不欹侧明净,而不模糊情势,如此乌有不吉,更欲不亲五害。
五害者,童、断、石、独、过也。
十一不具,是谓其次。
此特指上地而言、十中有一(缺)以为说,则世间无全地矣。
非慨论也。
海眼曰:篇中形势二字,义己了然,可见势在龙,而形在局。
非俗人之所谓喝形也。
奈何卑鄙之说,易惑人心,须至铜蔽。
以讹传讹,以盲诱育,无益反害,莫此为甚。
总之道理,原属广大精微,古圣先贤原为格物致知穷理尽性,大学问今人只作笼利想,故不得不以术行耳,匪直今人之术不及古人,今人之用心,先不及古人之存心矣!奈何?
葬书外篇:
夫重冈叠阜,群拢众支,当择其特。
圣人之于民,类麒麟之于走兽,凤凰之于飞鸟,亦类也。
重冈并出,群阜攒头,须择其毛骨奇秀,神气俊雅之异于众者,为正也。
大则特小,小则特大。
众山俱小,取其大。
众山俱大,取其小。
参形杂势,主客同情,所不葬也。
参形杂势,育真伪之不分。
主客同情,盲汝找之莫辨。
夫支欲伏于地中,位欲峙于地上。
伏肴隐伏,峙者隆峙,此育支坑行度,体段之不同。
支垄之止,平夷如掌。
支垄葬法,虽有不同,然其止处,悉皆如掌之平。
倒杖口诀曰:断续续断,气受于坦起伏伏起,气受于平。
李淳风曰:来不来,但中裁,住不住,平中取。
亦曰:来来来,堆堆堆,慢中取,但中裁。
皆如掌之义也。
故支葬其巅,坑葬其麓。
支葬其巅,缓而急之也。
垄葬其麓,急而缓之也。
金牛云:缓处何妨安绝顶,急时不怕葬深泥。
卜支如首,卜位如足。
所谓如首如足,亦即巅麓之义。
谓欲求其如首如足也。
形气不经,气脱如逐。
支垄之葬,随其形势。
莫不各有常度,不经则不合常度,或葬垄于巅首,葬支于麓足则生气脱散,如驰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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