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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奇案丨雨夜屠夫案竟是致敬杀人偶像的狂欢?

时间:2024-04-26网络作者:小白
雨夜屠夫案的凶手林过云,1955年出生于中国香港,其智商高达130,性格阴郁沉闷,早年间因胁迫猥亵一名女子曾经被捕,被诊断出精神病后被判入院治疗。

出院后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

林过云第 一次作案是在1982年2月3日凌晨4点左右,他搭载了一名叫陈凤兰的夜总会舞女,陈凤兰因醉酒神志不清,一直指挥着林过云左转右转,后来她吐在了林过云车上,这种种惹得林过云很不耐烦起了杀机。

趁陈凤兰睡着后,林过云回家拿了电线勒死了陈凤兰,将尸体搬回家藏在客厅沙发底下。

等家人都上班后,林过云用陈凤兰钱包里的钱买了一把电锯,将其尸体肢解,敏感部位割下收藏,并全程拍照记录过程,之后林过云将其他尸块丢弃在城门河和富豪火炭桥中。

第 二名受害者,是夜总会的收银员陈云洁,有了一次作案经验之后,林过云把作案凶器都放在车上,用同等手法杀害了陈云洁,割下她的敏感部位收藏,并同样全程拍照录像。

因为上次抛尸被警方发现,闹得满城皆知,林过云这次选择用外科手术刀进行肢解,据他所说这样会处理得干净一点。

第三位受害者是夜总会的清洁工,梁秀云也是死于同样的手法,被肢解、割下器官、抛尸、全程拍照录像。

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是一名17岁刚毕业的大学生,案发当日梁惠心参加完谢师宴打车回家,谁想到坐上的是林过云的车。

上车后,林过云逼迫对方戴上了手铐,两人在车上交谈了四五个小时,谈话内容与家庭、宗教、灵魂有关,林过云觉得梁惠心和其他三名死者都不一样,甚至一度萌生好感,两人聊着聊着竟然睡了过去。

可惜,先醒过来的不是梁惠心,而是林过云,他思虑再三害怕留梁惠心一条命会暴露自己,于是他还是勒死了梁惠心,这一次林过云还干出了更恶心的事——奸尸。

林过云被捕后称,他后悔杀害了梁惠心,他认为梁惠心应该成为他的妻子。

林过云的恶行是怎么被发现的呢?这还得多亏一位照相馆的员工,他发现送来冲印的底片里,有疑似女子裸尸的照片,这名员工立刻联想到了前不久的碎尸案,于是马上联系了警方。

警方收到线索后,对照片进行了调查,认为送这些底片的人有重大嫌疑,便在次日埋伏在照相馆附近将林过云缉拿归案。

更令人愤怒的是,警方根据从林过云家中搜到的照片录像来看,林过云杀害的人应多达十几人,但苦无其他对应的证据,只能按其杀害四人的罪名来判。

被问起杀人动机时,据林过云自己的说法,他杀人是在效仿开膛手杰克替天行道,专杀不检点的女人。

换种说法,林过云是在致敬自己的偶像。

1983年3月3日,林过云被判四项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因香港在1966年11月16日后,香港就没有执行过死刑,因此,至1984年8月港都汇同行政局赦免林过云死刑,改判终身监禁。

无独 有偶,世上的变态总有相似之处,雨夜屠夫案的10年后,广州也出了一个雨夜屠夫罗树标,其奉林过云这种杀人恶魔为偶像,模仿他的作案风格杀害了18名女性。

天道昭昭,幸而无论是林过云还是罗树标,最终都没有逃过法网。

究其杀人的原因动机,都逃不过悲惨的原生家庭和人生经历,但这并不是伤害他人,剥夺别人生命的理由。

林过云因区域法律问题,并没有被判处死刑,但如果其恶行放在大陆,他恐怕难逃一死。

如果在大陆,林过云都犯了什么罪,要负什么责任?根据结案时现有证据显示,林过云杀害四名受害者并用极为残忍的手段进行肢解,割取,并抛尸,给当地市民造成极 大恐慌,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林过云犯故意杀人罪,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一旦被认为罪名构成,因其情形特别恶劣,可能将被判处死刑。

其实谁人的生活没有苦恼呢,若解决不了就报复社会,搞所谓的替天行道,这世上哪还有秩序和平可言,要知道与人为善,也是善待自己。

今天的案例小包拯就先分析科普到这里,大家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欢迎留言评论告诉小包拯哦~本期文章相关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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