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谜团 > 奇闻百怪

是什么让精神病患者备受歧视

时间:2024-04-17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正确认识精神病患者。

在许多人的印象里,精神病就是疯子,整日疯疯癫癫,蓬头垢面,到处乱跑,或是愚蠢的智力低下,甚至有很多人认为精神病是无法治愈的。

这都对精神疾病的错误认识。

再加上新闻媒体报道的有关“精神病”的恶性事件,更加深了世人对精神病患者的歧视与偏见。

恶性事件为精神病患者“招黑”这些令人发指的事件,让人听起来难免会将“精神病患者”与“杀人不犯法”联系在一起,不但造成了社会的恐慌,也给许多精神病患者带来偏见,让人群更加排斥,疏远他们,从而彻底地将 他 们变成社会的异类。

事实上,精神病患者造成人身伤害、危害社会等恶性事件并非不负法律责任。

《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的相关条款本意是为了保护精神病患者这一弱势群体,但是由于给被害者造成的伤害无法补救和挽回,因此在社会上惹来不少非议。

同时还很有可能会被一些滥用职权的腐败分子“钻空子”,他们为了帮助当事人辩护,用“精神病”当筹码,以达到逃脱法律制裁的目的。

这也为真实的精神病患者带来了更多的歧视和偏见。

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社会普及度不够2018年 7 月,网上出现了一则新闻,深圳市宝安区一个小区的业主联合发表公开信,坚决反对当地住建局将 17 户「精神残疾家庭」集中安排到同小区的一栋保障房中,认为他们会「威胁到小区里公共区域的安全」、「不利于社会稳定」。

虽然后来得知了其中有 15 户都是未成年人和自闭症患者,许多业主还是不依不饶。

精神病患者患病的时候是非常痛苦的,他们自行摆脱不掉异常的思维和行为,也没有控制自身情绪的能力,只能被一些错误的意识左右,有的困扰、伤害了自己,有的则扰乱了秩序、伤害了他人。

精神疾病有多种诊断,例如:抑郁症、强迫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不同诊断的患者所表现出的症状也不同,例如:抑郁症患者常常情绪低落,意志活动减退,思维迟缓;强迫症患者因无法摆脱强迫观念、意向或行为而痛苦、焦虑,但是意识清晰,会主动求治;焦虑症患者经常莫名其妙的持续性紧张、惊恐不安,并伴有头晕、胸闷、心悸等自主神经性紊乱和运动型紧张;精神分裂症患者会有思维、情感、行为意向的不协调,常见的有幻觉、妄想等症状,患者会因为凭空听到或看到的东西发生一些异常的行为,严重者可造成伤害自身或他人;躁狂症患者会因为情感高涨,易激惹容易与他人发生冲突,行为冲动。

……总之,精神病患者是一个庞大的群体。

每一位患者的病情不同,所以其行为也不能一概而论,并不是所有的精神病患者犯起病来都会有过激的行为,危害社会。

不能因为少数患者的恶性事件,就将矛头就指向所有的精神病患者,这对他们是一种巨大的伤害与不公。

精神病导致社会生活能力受损精神病患者在症状支配下不能胜任正常的学习和工作,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料理都需要协助下完成,容易给他人带来许多麻烦。

再加上有的精神病患者治疗依从性不好,总是抱着侥幸心里不按时吃药、复查,导致疾病反复,反复治疗可能会降低疾病的治疗效果,严重的可能导致精神残疾。

因此给自己和家庭都带来了身体、情感和经济上的伤害。

随着现代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 , 人们所面对的各种压力与挑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导致很多人在心理、精神上变得十分脆弱,进而导致了精神病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之势 。

但是许多人仍然认为精神疾病离我很遥远,与我无关。

世界卫生组织把新的健康标准定义为:心里及生理的共同健康,并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根据美国精神医学会的调查,每5个人就有1人有机会患上精神疾病。

2009 年医学期刊《柳叶刀》曾刊登论文,推测我国大约有 17.5% 的成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碍。

同年中国疾控中心发布数据,表明我国各类精神疾病人数已超过 1 个亿。

“歧视”给精神病患者带来的恶性循环精神病患者经历了发病痊愈后重新回到社会,其心理和躯体承受能力均不如健康人,他们对自己的未来有各种各样的担忧,担心无法胜任之前的工作,担心别人会看不起他……因此对外界的适应能力下降,再加上外部世界本来就千变万化,每个人都会经历意外变故,这都有可能成为患者生活中的应急源,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支持和治疗就有可能引起疾病复发。

精神病患者在就业及工作中受到歧视、排斥, 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首先, 将导致无业、失业人口增加。

有学者指出, 精神病患者因不能够顺利就业, 目前已构成世界上最大的失业人口。

其次, 将会造成社会流浪人口的增加及违法犯罪案件的增多。

因为精神病患者因难以获得工作, 缺少收入, 因此使为数不少的患者因不能承担治疗费用而不得不流浪街头。

我国目前约有1600万精神病重症患者。

其中, 近1300万患者因得不到有效治疗而流散于社会。

处于流浪中的部分精神病患者由于缺乏治疗及有效监管而放纵行为, 这样不免会对他人及社会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成为违法犯罪人。

规范管理精神病患者是消除“歧视”和“偏见”的关键精神疾病往往是由生理、心理、社会环境三种因素造成的,治疗时也需要从这三方面开展。

遗憾的是现在除了医疗上的生理、心理治疗外,社会上的相关知识普及和正确引导却很少,这让患者本身和世人面对精神疾病都不知所措。

再加上治疗精神疾病需要投入不少的人力、物力、财力,会给一个家庭带来很大的负担,不论是精神上,还是经济上。

在医院之外,很难保证这些精神疾病患者始终处于稳定状态。

有太多不确定因素,比如能不能按时按量的服药?能不能判断复发征兆及时就医?再者,精神疾病患者本身就属于特别易感的人群,很难预测一个病人能持续好多长时间。

他们这个特殊人群应该得到社会和家庭的接纳和温暖,可是当真的回归到家庭中后,又可能出现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导致疾病容易复发,恢复起来更困难。

有些患者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或家人对其的忽略,病情得不到有效的控制,流落到社会上,给社会带来许多安全隐患。

所以,治疗和管理精神病患者不能只靠家庭和医院的努力,还需要社会上有关部门联合管理。

比如:建立社区和精神病患者托管中心……有很多病人他们在医院经过系统的治疗病情已经得到控制,但是刚刚出院的患者社会功能减退,无法完全像普通人一样地去适应社会、工作和生活,或者有些愈后不太乐观的患者在社会上不容易生存,这就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接纳统一管理他们,安排适当的工作和活动。

对于在家中自行服药治疗的患者要定期排查随访,做好沟通,定期了解情况,在治疗上给予一定补助。

这样既保证患者得到有效的治疗,又加强了社会安定。

作为普通群众,我们平时应该加强对精神健康的重视,不要等到真正患病了再来“亡羊补牢”,尤其在这个日新月异,每天都变化无常的社会,学会排解压力,寻找快乐,保持身心健康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能。

声明:本网站的主要内容来自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及东西方的民俗文化,并非严谨的科学研究成果。

仅供娱乐参考,请勿盲目迷信。

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