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谜团 > 神秘事件 > 乐山大佛闭眼流泪事件

乐山大佛闭眼事件真相 乐山大佛显灵四次闭眼皆是

时间:2023-07-08来源:网络作者:小白

众所周知,乐山大佛是一座伫立在四川省乐山市三江汇流处的巨大石佛像,可是就是这样的事项竟然还会闭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乐山大佛惊人是有灵性的,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揭秘迄今为止的四次乐山大佛闭眼事件,看不看这大佛闭眼究竟是怎么回事?

乐山大佛的闭眼事件

小编我最早知道乐山大佛的记忆是在小时候看电视《风云雄霸天下》的时候,小时候总是向往着快意恩仇的江湖,第一次看到那个70多米的大佛的时候就感觉非常震撼,还搜集了不少的乐山大佛的资料,也正是这样我才知道了乐山大佛闭眼事件,难道这个大佛真的会显灵吗?

在许多人眼里,这尊最大的摩崖佛像还颇有灵性。

曾在1962年和1976年发生的两次闭眼事件”,轰动一时。

之后还发生过两次闭眼事件,每一次都是有大事情发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三年灾荒乐山大佛第一次闭眼

第一次乐山大佛的闭眼事件是发生在1962年,要知道1962年的时候正是我国三年自然灾害的闹饥荒的时期。

全国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被饿死,乐山大佛面前的岷江上飘满了饿死人的尸体。

当时大佛一夜之间闭上了眼睛,不仅仅是这样,眼睛下面还有一道泪痕。

当时的人们都觉得,这是大佛对人间灾难的怜悯之心,因为无能为力,所以闭眼默默流泪。

灾情加重乐山大佛第二次闭眼

待到第二年1963年的时候,灾情仍然不见好转,饿死的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继续增加乐,乐山大佛无力拯救苍生,再一次的闭眼默默流泪。

据说当时政府动用了4千万对大佛进行清洗,但还是没有能抹去大佛眼角的泪痕。

乐山大佛的泪痕就成为了大佛对芸芸众生的悲悯之心,至今还在呢!

唐山大地震乐山大佛第三次闭眼

乐山大佛第二次闭眼是发生在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那一年,当时是的地震造成成千上万的生命消亡...就在这个时候,乐山大佛又一次闭上了他的眼睛,当时的人们自然是认为大佛因为悲悯人间灾难,所以闭眼默默流泪。

加上那一年,咱们中国的几位大领导人毛主席、周总理、朱总司令先后逝世,也有说这是大佛在为他们哀悼。

乐山大佛是哪位修筑的 乐山大佛是海通禅师修筑的

1、乐山大佛是海通禅师为减杀水势,普渡众生而发起,招集人力,物力修凿的。

2、佛像于唐玄宗开元初年(公元713年)开始动工,当大佛修到肩部的时候,海通和尚就去世了。

海通死后,工程一度中断。

多年后,剑南西川节度使章仇兼琼捐赠俸金,海通的徒弟领着工匠继续修造大佛,由于工程浩大,朝廷下令赐麻盐税款,使工程进展迅速。

3、当乐山大佛修到膝盖的时候,续建者章仇兼琼迁家任户部尚书,工程再次停工。

四十年后,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捐赠俸金继续修建乐山大佛。

在经三代工匠的努力之下,至唐德宗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前后历经90年时间才完工。

男教师指认涉嫌猥亵现场时自行翻窗坠亡 两警务人员玩忽职守被定罪免处

3月31日,四川省乐山市嘉定中学一名高二女生报警称被教师山某某猥亵,同时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过类似遭遇。

当地警方赓即立案侦查和取证,山某某被带至学校辨认现场时坠楼身亡。

由于犯罪嫌疑人山某某死亡,当地警方依法撤销了其涉嫌强制猥亵案。

当时押解山某某辨认现场的两名警务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4年11月15日,该案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山某某系自行冲入教室翻窗坠亡。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李某某两名警务人员不正确履职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回放: 女生报警称被猥亵 涉事男教师辨认现场时坠亡 嘉定中学是一所公办高中学校,由乐山四中和新桥高中合并,设置两个校区。

时年57岁的山某某在该校新村校区高二某班任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此前他在原新桥高中任教20年。

3月31日,一则有关山某某的消息突然在校园里传开——高二某班一名女生报警称被山某某实施了猥亵,同时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过类似遭遇。

随后,警方介入调查,不少学生家长纷纷闻讯而来,强烈要求学校和警方严肃处理。

4月1日上午,山某某被通知到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张公桥派出所接受调查,录完口供后于当晚回家。

当天,警方同时对多名女生进行了询问调查。

4月2日,公安机关对山某某涉嫌强制猥亵案立案侦查。

次日下午5时许,山某某妻子梁某某得知消息,其丈夫山某某在学校坠楼身亡。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当天(4月3日)下午3时许,民警林某、辅警李某某押解山某某至嘉定中学新村校区辨认现场时,其将两名警务人员引至另外一栋教学楼4楼后,趁两名警务人员不备,自行冲入教室,翻窗坠楼经抢救无效身亡。

庭审: 涉事警察被判玩忽职守罪 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8月25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民警林某、辅警李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8月29日,对二人取保候审。

9月30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以两人涉嫌玩忽职守罪向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4年11月15日,该案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认为,林某、李某某押解犯罪嫌疑人山某某辨认现场,执法过程中二人违反规定,致使山某某有可乘之机,其左手从手铐中脱出并冲入教室,翻出窗口,坠楼死亡。

二人在履行公务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一人翻窗坠楼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发教学楼 庭审中,林某的辩护律师认为,不能将山某自行跳楼的结果归因于两名警务人员,这是多种因素引发的结果,要分析原因主次,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所以山某应该负主责,两名警务人员负次责。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违反相关办案规定,未按要求安排不少于两名办案人员押解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仅安排一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押解,押解山某某出所时,林某、李某某未对山某某已戴手铐进行检查,且在到达嘉定中学A教学楼四楼后,由于山某某示意的办公室门关闭,林某、李某某查看墙上张贴信息欲查找联系人电话时,将山某某置于身后,脱离管控15秒,山某某乘机左手挣脱手铐,自行冲入教室,翻窗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林某、李某某不正确履职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玩忽职守罪。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李某某在事发后主动向单位报告,在线索调查和案件侦查期间,经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均系自首;林某、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可依法从宽处罚。

本案中,虽然林某、李某某存在不正确履职的行为,但事发后林某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与李某某一起积极配合救助,属犯罪情节轻微,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

林某、李某某的辩护人所提二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犯罪情节轻微,与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规定相符。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李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关注1:山某某是如何坠楼的? 监控视频还原现场 其自行冲入教室,翻窗坠楼身亡 事发后,山某某之女在网上发文提出了一系列质疑,并对于警方曾口头通报其父亲系跳楼自杀的结论并不相信,认为其父亲到底如何坠楼并未查清。

当天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多份监控视频及相关证据。

该校A教学楼4楼楼道监控视频显示,山某某走到一间开着门的教室门口停下。

辅警李某某走向教室门对面查看墙上信息,随后林某也上前查看。

山某某一直观察二人,双手在前,手上佩戴手铐。

他先向教室门挪动了一步,后趁林某和李某某均背对自己时,迅速冲进教室。

林某发现后立即追赶,李某某紧随其后也冲入教室。

该教学楼4楼另一处楼梯监控视频则显示,山某某突然冲入教室时,左手从手铐中脱落,两名警务人员先后追了进去。

动画模拟示意 事发时两名警务人员为何背对山某某先后看向墙面?据林某、李某某两人供述,当时山某某示意的这间办公室关了门,门边墙上贴有一张A4纸,两人便上前查看上面有无相关人员联系方式,想喊人来开门,不料山某某却趁机冲进了旁边开着门的教室。

经司法鉴定,山某某心血中未检出毒物成分,排除毒物致死;除体表及内脏器官存在因高坠、心肺复苏抢救以及手铐所致损伤外,未发现其他明确损伤,其死亡原因符合高坠致心脏破裂死亡。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山某某的办公室和所教班级教室均在B教学楼底楼。

当天山某某带民警到达其此前供述的作案地点B教学楼,发现该楼大门关闭,返回找门卫开门途中,山某某提出还有新的涉案现场在A教学楼四楼,到了四楼后,山某某却还要继续往楼上走,民警疑惑地问道“这已经到四楼了的嘛”,山某某这才停下脚步。

结合现场视频、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相关证据,法院审理查明,山某某系自行冲入教室,翻窗坠楼,经抢救无效身亡。

关注2:山某某有无猥亵事实? 涉嫌强制猥亵被刑事立案 后因其死亡被依法撤案 山某某坠亡事件中,被举报的男老师到底有无猥亵女生更被网友关注。

有网友认为事情很可能属实,山某某无法接受身败名裂的后果,羞愤之下畏罪自杀;也有人认为不排除学生可能诬告,老师心理压力大而自杀。

有网友表示,虽然犯罪嫌疑人死亡了,但不能让真相一并消失。

当天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出示了山某某强制猥亵一案的立案决定书等程序文书、公安机关情况说明,介绍了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情况,证实山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确定为强制猥亵案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3月31日8时21分,报警人称被班主任山某某分别在嘉定中学教师办公室、五通桥区牛华镇河边、市中区嘉州长卷停车场实施了多次强制猥亵。

4月1日,公安机关受理并立案调查,陆续对8名未成年女学生进行询问,并调取嘉州长卷现场监控等证据,证实山某某利用担任班主任的特殊身份,在学校、户外等公共场所猥亵多名未成年人女学生的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于4月2日转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此前,红星新闻记者曾辗转联系上多位当事女生及监护人,在充分保护受害人隐私的前提下,其自愿接受了采访。

其中,最初报警的女生小美(化名)说,山老师多次在教室和办公室里用手触摸她的胸部、臀部,自己每次都尽量躲开。

3月30日,山某某以为她饯行请她出去吃饭为由,在其车上又乘机猥亵,第二天她才愤而报警。

在小美提供的一段与山某某的通话录音中,山某某表示,他是想表达对大家的好,拉近师生关系,可能越界了。

当小美问他摸班上多名女生胸部等是什么行为?山某某承认错了,并知道这是犯法行为,还表示“我马上要退休的人了,一定汲取教训,痛改前非”。

当天的庭审中,公诉人出示的相关证据中也证实了上述通话录音的相关内容。

对于部分网友质疑不排除女生诬告,受访的多位女生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希望网友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就不要乱说,“如果没有实际发生自己怎么可能会说(被猥亵)那些事情,我们想站出来告诉所有人,这个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

” 不过,由于犯罪嫌疑人山某某死亡,当地警方依法于同年4月13日撤销了其涉嫌强制猥亵一案,并将相关证据存档。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 编辑 郭宇 责编 邓旆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声明:本网站的主要内容来自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及东西方的民俗文化,并非严谨的科学研究成果。

仅供娱乐参考,请勿盲目迷信。

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

>推荐阅读 >特别推荐
>火热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