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3日,临海市哲商小学的三年级女生小应,在中午放学后没有返回学校宿舍用餐。
小应是寄宿生,她的失踪让老师感到非常担忧。
经过在商场、公园等地的一番搜寻,老师未能找到小应,于是迅速通知了她的家长。
当天下午,小应的父母召集了80多名亲戚和老师,一起在临海的后山、长城、东湖等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搜寻,但仍然没有发现小应的踪迹。
下午5点,小应的父母和老师向临海市公安局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的民警立即开始了搜寻工作,并在第二天继续寻找,但仍未发现任何线索。
3月4日下午,临海市公安局推测小应可能已经遇害,于是在当晚9点派出60名警察进行地毯式搜索,要求对每一间房屋进行检查,直接向住户询问情况,并强调要追究民警的过错责任。
3月9日上午,警方调查了临海市北山路108号的一座临时搭建的小屋。
据附近居民反映,租住该屋的人名叫林荣箭,他经常坐在家门口,用贪婪的目光看着路过的小女孩,而且据说他有犯罪前科。
民警进入林荣箭的住处(当时林荣箭不在家),在床单上发现了几点半粒米大小的血迹,随即剪下血迹并报告给案情指挥部。
指挥部立即安排对血迹进行鉴定,并开始对林荣箭进行调查。
经查,林荣箭,男,31岁,来自临海大田镇白石村,曾在2001年6月16日强奸过一名小学女生。
指挥部决定立即对林荣箭及其家人以及与他家关系密切的人进行布控。
调查发现,林荣箭的父亲林士松,59岁,在临海市一家宾馆看管自行车。
林荣箭的母亲在台州医院工作,姐姐嫁在临海大田,哥哥在宁波。
3月9日傍晚,专案组发现林士松下班后乘坐公交车前往大田,而林荣箭姐姐的住处就在大田。
凌晨0:20,民警在林荣箭姐姐家中将林荣箭父子抓获。
专案组重新勘查了林荣箭租住的房间,在菜刀、煤气瓶等物品上发现了滴状血迹;在冲洗过的地面上发现了暗淡的拖状血斑;在一只桶里发现了一丝肉。
DNA检验确认,林荣箭床单上的血迹正是小应的血。
3月11日凌晨2点,林士松首先承认了自己抛尸的罪行,一小时后,林荣箭也交代了他杀害小应的过程。
林荣箭交代,他为了诱骗小女孩,制作了一个鱼缸并养了几条鱼,放在家门口吸引路过的小女孩。
3月3日中午11:20左右,小应放学路过林荣箭家时,被鱼缸吸引,停下来观看。
林荣箭邀请小应进屋看更多的鱼,小应便进入了房间。
林荣箭随即关闭房门,强奸了小应。
为了防止小应将事情说出去,林荣箭掐死了她。
之后,他将小应的尸体放入塑料桶中,分尸并将尸块装入尼龙袋,再将尼龙袋放入塑料桶。
林士松在下午4:30骑自行车来到儿子的住处,发现了尼龙袋。
他重新包扎了尼龙袋,并在傍晚6点左右,带着尼龙袋骑自行车来到临海市望江门外,将尼龙袋抛入灵江。
林士松在交代时表示,他当时只是想帮助儿子隐瞒这件事,根本没有想到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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