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人马新野有着不同一般的人生经历。
那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他13岁的时候,一件使他一生中非常痛苦的事情发生了。
一天,舅舅结婚,妈妈领着弟弟去舅舅家了。
爸爸睡觉吧。
”晚上马新野召唤着爸爸。
你睡吧,我出去一趟。
”爸爸说着就走了。
马新野不见爸爸回来。
来到东院李婶家。
他家门挂着就爬到窗户上从窗帘的缝儿往里看。
啊!”立即感到自己脑袋嗡嗡”叫着。
赤裸裸的爸爸和李婶的情形,使他气愤不已。
半小时后爸爸从屋里出来,他在后面跟着走了两步,心想得教训他一顿,又返了回去。
他猛劲敲门,半天李婶才出来。
我爸爸来了没有?”没来。
”你胡说,你这骗子。
”他握着小拳头气愤地说。
第二天妈妈回来了。
妈妈知道这事后,两人打了一仗,爸爸提出了离婚。
闯祸的马新野,为这件事哭着跑到姥姥家不敢回来了。
从这以后,爸爸经常看他不顺眼,发脾气,为点小事就动手打他。
妈妈也无能为力。
失去家庭温暖也爱抚的马新野,他养成了更加内向、孤僻的性格。
他对人说:世界上女人最坏。
”
嫉恨女人的马新野,终于爆发了
1987年6月11日。
佳木斯火车站两个老工人在检车时,发现货车箱里有一具女尸。
尸体呈全裸体状。
右上肢下垂,左上肢向上弯曲,两腿分开。
佳木斯铁路公安局迅速查明:此节车厢是6月10日21时50分从集贤县福利屯火车站牵出,中途无停战,作案地点应该在福利屯,被害人应是集贤人。
现场勘查和尸检表明:被害人二十三四岁,身怀有孕。
死前发生过性关系,初步推断是一起强奸杀人案件。
走访调查中,据被害人嫂子介绍说,死者赵晓红,23岁,新婚刚两个月。
10日下午3点多钟,从医院检查身体回来,天下着小雨,她惦记着开饭店的丈夫,拿着两把伞说是接丈夫回来,结果再也没有回来。
7月6日下午1时。
青年女工张艳娟在自家被奸后,勒死在卧室的床上,裤子被拽掉,两乳房裸露着。
7月26日下午2时左右。
55岁的老太太于淑梅,去自留地摘豆角时被扒光衣服强奸后勒死。
9月1日下午。
在城郊沙岗乡新发村通往站前村路旁的玉米地里,65岁王桂琴老太太,被强奸后勒死。
一件小孩衣服盖在裸露的下身上,身旁扔着一杆旱烟袋,一根拐杖。
王桂琴女儿反映说:开始我和母亲领着我的小姑娘从新发村一起走,到站前村姐姐家去串门。
半路上母亲气喘吁吁走不动了,要坐下来休息,让我领女儿先走,然后再来接她。
到姐姐家我就急忙赶回来,找到分手的地方未找到我妈。
谁曾想到,前后仅隔20分钟,她就被害了......”
这一系列强奸杀人案,可把佳木斯铁路公安局的民警们忙坏了,办案民警调取之前为破获的强奸案案宗对比后发现,原来早在1986年11月就已经出现过类似强奸杀人案。
根据案宗显示,1986年11月25日的清晨,就有人报案说:早晨5点,在通往石油公司大路南侧的野地里发现一具女尸下半身裸露着......”
现场位于福利屯富强街道居民区西侧64米,通往县石油公司的东西路南侧35米,据西面石油公司450米,距南面站前村400米,距东侧通往站前村的东北——西南走向的小路41米处。
经调查:死者孙晓华,系孙家独生女,今年23岁,在县石油公司营业部任出纳员已二年,24日下午一点从家出走去上班,4点20分离开单位,办公桌上还放着她没有记完的账本和票据。
晚上9点左右,其父曾到单位找过,知道4点20分离开单位,但以后为何对象看电影去了就没有在意。
孙晓华的尸体头南脚北,仰卧在开阔的秋翻地里。
两下肢合拢,上肢向外伸展,尸体上着墨绿色毛领毛袖呢子大衣,左下兜内有一白花手帕,折叠整齐。
内穿粉红色涤纶制服,右下兜内有一白地蓝花手帕,折叠整齐。
内着白地蓝色棉袄,背心,线衣,乳罩均在两乳头上。
颈部有一白色围巾环绕。
下身赤裸,覆盖一条棉裤。
棉裤外套有一蓝色毛料外罩,拿开棉裤在尸体会阴部下方尼子大衣上有一血泊。
翻过尸体发现死者大衣襟下面有少量的血迹......
法医论证:死者两手均由外伤系生前挣扎或与罪犯搏斗所致;颈部有皮下充血,这表明系罪犯扼颈所致;经提取阴道分泌物检验,见有完整人类精虫存在,说明死者生前有被强奸过程;胃内溶液检验表明,死亡时间内饭后4~6小时。
由于案情重大,佳木斯市公安局的领导带领刑侦和技术人员驱车一百多里赶到
现场指导现场勘查工作。
经查:案发当天的4~5点,小张正在岗位上,同科的医生都能够证实,这个线索被否定了。
在清理孙晓华遗物时,发现了一个署名王洪的人写给孙晓华的三封情书”。
经查这个王洪是孙晓华在技工校的同学。
从王洪的信中看出,在学校时,孙晓华是主动追求过王洪的,而且有缠住不放的劲头,王洪的信,严词拒绝,反复陈述不能接受孙晓华追求的原因。
经过调查,王洪不具备作案时间,他又被排除了。
线索一个一个反映上来,又一个一个地中断了,嫌疑人一个一个地提出来了,又一个一个被否定了。
在毫无新线索的情况下,案件慢慢被搁浅了......
佳木斯铁路公安局决定将这些强奸案并案调查,并命名为:白条案件”。
1987年9月2日。
白条案件”第21次案情分析会。
会议明确提出:
1、多起案件系一人所为;
2、案件性质是流氓强奸杀人,杀人是手段,奸淫是目的;
3、罪犯应具备受过打击,对女性感兴趣,性格孤僻,对前途悲观失望的条件;
4、年龄在22岁左右,身高在1.7米左右;
5、排除了流窜犯作案的可能。
9月18日13时20分。
富强街道27委居民许晓春家闯入了一名歹徒。
许晓春反映:当天下午,我因身体不舒服,没去上班,躺在床上似睡非睡时,一个人掐住了我的脖子,我拼命的挣扎,一下子滚到了床下。
许提供:犯罪分子身高1.70米以上,20多岁,长脸,大鼻子,身着类似供电局收费员的服装。
颜色深米色,小三开领,戴肩牌,袖头有两道黄杠。
邻居王仁焕证实:作案人脚穿带红杠的回力鞋,现场提取了回力鞋印痕。
这起案件和前几起强奸杀人已遂案件手段一致,因此,应并案侦察。
这起案件是唯一准确地提供了犯罪分子体貌特征、衣着打扮的案件。
从衣着打扮和体貌特征入手,开展工作。
破案指挥部果断地下达了命令。
侦察员们开进了县供电局,逐一审查着由供电局收费员服装的电费收费员......
9月19日上午11时40分,县农机大修厂书记气喘吁吁地跑进了富强派出所。
不好了!我们单位马英奎的女儿马向阳上午在家看家,被杀死了,满屋是血......”
马向阳这位技工校刚刚毕业。
作案时间是上午10点至11点;犯罪分子1人,从手段、动机、目的上看和前五起强奸杀人案一致。
群众反映:9月18日下午3点多钟马家来了一个小伙儿,20多岁,身高1.70米以上,穿着二中校服,像是在第六中学读书的学生,还可能是个班干部。
侦察员立即赶到了二中借来了校服。
啊!也是米色小三开领,戴肩牌,袖头有两道黄杠。
和供电局收费员服装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只是颜色稍微淡了点,但不放在一起比较是看不出来的。
侦察员醒悟了!许晓春被强奸未遂案件所提供的犯罪分子体貌特征和群众反映的9月18日马向阳家来的小伙儿相似;身着二中校服和供电局收费员的服装相似。
难道是学生?这可能吗?侦查员们陷入了沉思,难怪这案件......
刑警队长李庆国、指导员江春玉、侦察员王陆才和肖作军立即赶到县第六中学。
侦察工作围绕着三个方面开展:
1、查清9月19日上午间操后(即9点30分)离校的学生;
2、查清从第二中学转学到第六中学的学生;
3、查清过去有流氓劣迹的学生。
经过班主任老师的认真座谈,学生中间走访发现:高中一年级学生马新野9月19日上午后两节课没上,具备作案时间;过去是二中学生,18日着二中校服;与许晓春反映的体貌特征相似;从而确定马新野为重大嫌疑人。
侦察员赶到马家所住的居民区走访。
委主任提供:本委管区在六中念书的学生只有马全武,没有马新野。
马全武?负责走访调查的侦察员联想到:这个马全武是不是前几年因强奸未遂收审过的马全武?那时才只有十三岁!马全武和马新野是否是一个人?如果是一个人,作案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如果不是一个人也要把马新野查清。
当侦察员赶到马新野家时,马新野没有去上学,父母都没有在家,只有马新野一个人在家洗衣服。
侦察员审示了马新野的表情,观察到马新野脚上穿的回力鞋与9.18”案反映的一致,底纹与9.19”案相同,而且鞋面上有血迹。
嫌疑上升!侦察员当即向马新野出示了传唤证。
搜查其住宅;指纹、掌纹捺印;比对鞋印痕迹;秘密辨认......其它侦查措施也在同时进行。
这一切措施结果证明:9.19”强奸杀人案件系马新野所为无疑。
难怪公安局费了这么大的劲儿呢,原来是......”
你看这小子那像个学生?”
可不是咋的,看长相足有24、5岁!”
高兴的人们,不停的议论着。
是啊?马新野的长相和他的实际年龄相差太大了。
正是这个原因,使他从网中溜掉了,正是这个原因,使他从网中溜掉了,正是这个原因,给案件增加了难度,正是这个原因......
审讯室里马新野低垂着头,倾听着审讯员的政策教育。
此时,他是后悔,是害怕,还是......
在罪犯和事实面前,他终于说出了第一句话:我已经是要死的人了,凡是我做的我全说。
”
马新野犯交待说:19日上午上完间操,我谎称有事向班主任请了假,来到同学马向东家,发现只有他姐姐一人在家看电视。
看我进来她闭了电视。
‘我说你英语词典钱。
’”我说。
她回答着。
说着走到了寝室门口,我上去一把把她推倒在床上。
‘你要干啥?’她说。
‘我俩玩一玩。
’她拼命反抗,撞翻了地桌,电视机掉在了地上。
我拽过电视天线猛劲勒住了她的脖子,又掏出菜刀,照着她的头部猛砍了几刀,她不动了。
我扒掉了裤子奸污了她。
随后又搬起电视机,照她猛砸下去,然后跳出围墙,绕道回家了。
这时正是放学时间。
吃完午饭下午又照常去学校上课了。
”
当马新野把全部案件交代后,我们发现欲望已经让马新野到了惨无人道的底部。
在短短的296天里,马新野共作案11起。
其中强奸杀死6人,其中两人怀孕,强奸杀人未遂5起。
白条案件”破获了,这是人们意料之中的。
然而,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所为,这又是人们所没有想到的。
当人们得知他还不够法定年龄,不能适用极刑时,人们的情绪象潮水一样难以平静。
30年前,十六岁少年犯下如此惊天血案,再想想公安部现在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将行政拘留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低至14周岁。
我们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嫌疑人已经锁定,幕后黑手也浮出水面,德国已经发布逮捕令,俄罗斯讨不到的公道,中国帮着讨回来了。
“北溪2号”管道气体泄漏 日前,据德媒报道,轰动一时的“北溪”天然气管道被炸案有了最新突破。
嫌疑人已经确定是一名乌克兰男子,名叫弗拉基米尔·Z。
同时,还有两名乌克兰公民被列为潜在共犯。
目前,德国联邦检察官已经对该男子发出了逮捕令。
自“北溪”天然气管道被蓄意破坏后,调查进度一直没有推进,参与调查的丹麦、瑞典等国,在搜集到关键证据后,草草结案,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而当事国俄罗斯,一直被拒绝参与到调查之中。
中方代表在联合国几次三番作出要求,希望各国秉承公正,彻查“北溪”大案,如今总算是有了新突破。
据《南德意志报》报道,嫌疑男子是一名潜水教练,当时乘坐一艘游艇前往破坏地点,在管道上安装了爆炸装置。
因该男子生活在波兰,早在今年6月,德国就曾发出逮捕令,要求波兰与德国合作,对该男子实施抓捕。
嫌疑人驾驶的游艇 但是,波兰当局对德国的调查结果保持怀疑,坚称作案船“纯粹是旅游性质”,并且告知德国,游艇和船员的闭路电视录像已被删除。
其实,从一开始,德国就怀疑,“北溪”案件的嫌疑人,是通过波兰境内发动袭击的,证据显示,作案游艇曾长时间在波兰境内停留。
并且,波兰方面拍下了嫌疑人画面,但拒绝提供。
因此,波兰否认德国的调查结果,可能也是怕惹火上身,或者真的另有隐情。
但是,在接到德国的逮捕令后,波兰当局并未逮捕该男子,导致该男子在7月顺利逃离了波兰。
波兰当局给出的理由是,德国未将该男子信息录入嫌疑犯数据库,边境工作人员对此毫不知情,因此错过了对该男子的抓捕。
据德国媒体报道,调查人员尚未找到任何确凿证据,证明嫌疑人与乌克兰军方或情报部门有直接联系。
乌克兰高级官员已公开否认,与北溪输油管道破坏事件有任何关联。
同时,外界猜测,波兰可能参与了“北溪”破坏案。
泽连斯基 不过,美媒《华尔街日报》却在这时候爆出了一个消息:知情人士透露,针对破坏“北溪”天然气管道的计划,乌克兰政府早已悉知,并且得到了泽连斯基的批准。
所有命令都是口头下达的,避免留下文字证据。
记者还采访了4名乌克兰安全部队高级成员,证实乌克兰当局确实有意破坏“北溪”天然气管道。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美媒报道,美国也事先得知了此项计划,并且要求乌克兰当局停止行动,但是乌克兰并没有听从美国指挥。
现在已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实施抓捕,找出幕后黑手。
不过,结合目前的调查结果来看,乌克兰的嫌疑最大。
“北溪”案件,性质极其恶劣,不论出于什么原因,破坏重大能源设施,已经带有了“恐怖主义”色彩。
幕后黑手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给世界一个真相。
这简直是突破了做人的基本底线,为了利益什么都敢做。
重播 播放 00:00 / 00:00 直播 00:00 进入全屏 50 点击按住可拖动视频 数千尸体疑被倒卖 用于制作植入材料,单单听到这里就觉得不可思议的,还有这样的操作方式,应该说还有这样的赚钱方式,真的超出普通人的认识的,实在是太离谱,太骇人听闻的了! 根据案件曝光出来的材料显示,山西奥瑞公司自2015年1月至7月期间,涉嫌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
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更是对逝者尊严的极大侮辱。
更加离谱的是该公司在此期间的营业收入高达3.8亿元,警方在侦办过程中查封了大量人体骨骼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数量惊人。
更令人发指的是,嫌疑人苏某某等75人通过承包、入股、派人入驻等方式控制了多家殡仪馆的火化场,指使内部人员盗窃尸体并进行粗暴肢解,运回公司用于生产。
据苏某某供述,这些火化场共向其提供了4000余具人体骨骼,其规模之大、手段之残忍,令人不寒而栗。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做人的道德,这种连死人都不放过的行为,更触犯了法律红线,这起案件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涉及多个单位和个人,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链条。
殡葬行业作为特殊行业,其监管力度和透明度相对不足,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人丧尽天良,为了钱什么都敢干,连尸体都不放过,国家该出手了了好好管管。
这样的新闻爆出来,大量网友出来说出自己的观点的:几万或者10几万的一个墓地以为埋的是亲人的骨灰,到头来不知埋的是何方神圣。
这个简直就是捅破人性的最后底线的 还有人说,领回来的骨灰,拜了几十年,你居然告诉我根本不是自己的亲人,这让亲属们如何心安理得呢? 还有网友指责这些为了利益,什么事情都敢干的人,应该严惩 这样的事情必须严查起来,肯定不止一家,整个行业肯定还有很多类似的情况 面对这起触目惊心的案件,我们不禁要问:监管何在?法律何在?逝者的尊严何在?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必须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
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尊重逝者尊严和生命价值。
任何以牺牲逝者尊严为代价的非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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