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16日,陕西商县一村民杜长英,和哥哥杜长年一起去县城里买猪饲料。
在买饲料后,因为弟弟杜长英还想再逛逛,于是两个人便分开了。
就此,哥哥杜长年再也没见到弟弟杜长英。
起初家人觉得杜长英只是在外面做什么,过几天应该就回来了。
过了几天,杜长英还是没有回来,家人们着急了,开始四处寻找杜长英,并报了警。
哥哥杜长年数次来到县城找寻弟弟,没有找到。
5月16日,他再次来到县城,再次寻找无果后准备回家。
临走时,他路过商县的造纸厂,突然想起自己的表弟侯义亭在这做出纳,接触的人多,可能会有些消息。
他和侯义亭简单地寒暄了几句,就把弟弟杜长英失踪的事,和侯义亭说了一下。
侯义亭听完后大吃一惊,他告诉杜长年,前几天有个男人拿了个收据来领钱,而收据上面的名字是杜长英。
那张收据是卖麦草的条子,金额是一元八角五分。
虽然侯义亭不认识这个男人,但他认识杜长英。
于是,侯义亭就询问这个男人是怎么拿到这张收据的。
这个男人说,是杜长英欠他的钱。
杜长英手里没钱还不上,就给了他这张收据,让他自己去换钱。
杜长年听闻后,觉得弟弟杜长英的失踪,肯定和这个未知男人有关。
于是,他将这条线索告知了警方,警方通过走访调查,查出来了这个未知男人的身份。
这个男人就是龙治民,他是个好吃懒做的家伙,日子过得很清贫。
可最近不知怎么有了些钱,还经常到县城去,像是在招人做工。
而后来得知,原来不止杜长英的失踪和龙治民有关……
1984年正月的一天,在商县上官坊乡一个村子做副村支书的姜三合,跟着其他人一起从西安回到了商县。
他们刚从西安做工回来,在车站等车时,偶遇了龙治民。
龙治民和他们说,自己家要挖猪圈,想找人帮工,报酬一天5元。
姜三合觉得,挖猪圈一天5元挺值得,而且也不难做,就动心了。
但是其他人着急回家就没去,于是姜三合一个人跟龙治民走了,而这一走就再无音信。
家人见姜三合没回来,就报了警。
后来,他们打听到姜三合是去龙治民家里干活去了。
这两起失踪案件,都和龙治民有关。
加之那几年,类似的离奇失踪案还有不少,这让警方对龙治民产生了怀疑。
警方立刻将龙治民控制了起来,并对他进行审讯。
面对警方的审讯,龙治民一直坚称,自己不知道那二人去哪了。
龙治民矮矮瘦瘦的,看着就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
他的回答也没有漏洞,所以警方在商议后,决定先去龙治民家里调查一下,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就放了龙治民。
第二天一早,警方就来到了王墹村龙治民的家中。
龙治民家看着就很诡异。
窗户都被用土坯堵住,屋内没有光十分昏暗,不像是人住的地方。
院子里坑坑洼洼的,阁楼上的梯子还有印着乌紫色的痕迹。
而且,龙治民的整个房子和院子里,都弥漫着一股说不清的恶心的臭味。
龙治民的老婆闫淑霞在家,她身体瘫痪,脑子也有些糊涂。
面对民警的询问,她的回答前言不搭后语,一会儿说屋里没啥,一会儿又说:有一次家里来了几个人,晚上我睡在炕上,听见外面有动静,第二天这些人就不见了。
她又突然说:我洗衣服,水红红的。
这引起了警方的警惕,当警方再次询问时,闫淑霞又不说话了。
没办法,警方开始搜查院子。
这一次,他们在萝卜窖旁边的一堆杂草下发现了两具抱在一起的裸尸。
两个死者都是男性。
经辨认后,其中一个就是杜长英,但另一个却不是姜三合。
不久,警方又在一个化肥袋子里发现了一具女尸。
接着警方打开萝卜窖,窖里面铺着一些玉米秆,再下面是码放整齐的八九具尸体,头和脚互相倒着放置,空间十分紧凑。
场景十分恐怖,连在场的民警都被吓了一跳。
后经统计,院子里共埋藏了47具尸体,而且这些人都是龙治民一个人杀死的,没有其他人帮忙。
龙治民见事已败露,就承认了罪行。
他说自己犯案时会以招工为名义,到县城的车站、广场,物色行凶对象。
招来的男性,龙治民会让他们住下,有的人还会和闫淑霞发生关系。
等这些人完全睡着后,闫淑霞就会开灯提示龙治民,龙治民就会进来杀死他们,抢夺财物。
女性则会被龙治民的侵犯,抢走财物后再杀死。
而这47条人命,却仅仅换来的573块钱!龙治民对此解释说,他杀人不为钱,因为他杀死的都是该杀之人。
我有三不杀,一不杀科技人员,二不杀国家干部,三不杀职工、工人。
我只杀残废人,只杀愚昧无知憨憨傻傻……
当然这话是歪理,是大错特错的。
而且根据调查,他杀死的多是健全之人,而且还都是家里的顶梁柱,这和他说的完全不符。
况且,残疾人的生命安全也应被公平对待。
1985年9月27日,龙治民夫妇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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