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2月11日,北京警方接到一起报案,称在郊外果园内出现一具女性尸体。
警方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正当他们全心全意侦查此案时,又在3月7日发现了一起同样的案件,两名被害女性都是在被杀前遭遇侵害。
起初,警方并没有把这两起案件联系到一起,可随着调查的深入,他们发现事情远不止这么简单······经过详细的走访调查,他们很快破获了这起性质特别恶劣的北京"淫魔"徐广才案:凶手三年Jian杀7名妙龄女子,最小的仅有16岁。
1990年2、3月,北京市的丰台区接连发生两起J杀案,起初各个辖区内的警方是自行调查的,但因为证据实在太少,破案难度极大,就将案件转交到了市公安局刑侦二处的副处长王军手里。
接到案子后,他就带着组员们一起研究了起来。
据检验,凶手的作案手法一致(都是先J后杀),现场留下的证据也都只有脚印和自行车轮印,而且发现尸体的地点都是在行人稀少的地区······种种迹象都表明,这两起案件系一人所为。
同事们都在为发现此事而兴奋不已,但王军却静静的坐在一旁,他总觉得不对劲,还有什么线索好像遗漏了。
看着眼前的卷宗,王军冥思苦想。
刹那间,他想起来自己两年前曾参与侦破过一个震惊京津两地的案子。
1988年3月5日,天津南开大学的女学生杨某在北京朝阳区,案发现场只留下了凶手的脚印和车辙印,此时他已经开始怀疑这三起案件出自一人了,为了验证自己的推测,王军立马找来了杨某案的卷宗,经过细致的对比,确认三起案件的足迹确实一模一样!
也就是说,这三起案件都是出自一人之手。
专案组的人推测,凶手可以连续作案三起,那也许还会有第四起、第五起······于是,北京警方调来了近五年以来各辖区尚未破解的jian杀案,并开了一场案情分析会。
最后得出结论:自1987年8月至1989年10月,朝阳、丰台、大兴发生的5起残杀妇女案与1990年的这2起案件一样,不管是作案手法、现场痕迹还是尸检报告的结果,都证明三年间的这七起jian杀案都出自一人之手,而其中最小的受害者年仅16岁。
与此同时,警方还发现凶手在1989年曾对一个叫程某的女性下手,但幸运的是惨遭蹂躏之后,程某活了下来。
而凶手短短三年就杀害了么多人,且从每起案件的间隔时间来看,他的作案频率越来越高,可见凶手胆子已经越来越大。
那么之后他一定会继续作案,危害更多人的生命安全。
于是,警方立马找到这名唯一的幸存者程某了解情况。
程某是在1989年7月遇到凶手的,当时她正在北京火车站游荡,随后就被一名陌生男人搭讪,对方称可以给她介绍工作。
那时程某正好在找工作,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于是她坐上了凶手的自行车。
两人先来到饭馆吃饭,还喝了不少酒,随后男人就骑车带着她去"面试"。
谁知路越走越偏僻,等她意识到不对劲时,凶手已经扑了上来,他强J了成某,又用刀捅伤了她的下体和胸部,随后逃离了现场。
程某重伤倒地,奄奄一息,幸亏她运气好被路过的人及时发现,救回了一条命。
据她回忆,凶手年龄30岁上下,个子不高1米75左右、长方脸留小胡子、中等体态、说北京话、骑一辆男式的28自行车,车后带有粉色或者黄色的弹簧锁。
如果只是单纯的把这七个案子分开破解,肯定不可能轻易破案的,但程某所说的话无疑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
他们结合了6名遇害人尸体分布情况,最终得出凶手极有可能是在北京火车站或者永定门火车站将人带走的。
于是警方以两个火车站为起点,在附近的重要道口都安排了警员蹲守。
同时又派出年轻貌美的警员和一名雇请过来的四川姑娘作为诱饵,引诱凶手。
两人都是美女,又接连几天假装找工作在火车站晃荡。
果然,鱼儿上钩了。
4月3日晚,凶手盯上了四川姑娘。
她假装要找工作,坐上了凶手的28自行车。
在其他侦查员的轮换跟踪下,凶手带着四川姑娘来到了僻静处准备实施犯罪,就在他扑上去拿的一瞬间,警员们冲出来将其抓获。
根据程某一案留下的指纹线索,确认了此人的凶手身份。
他就是那个连犯7案的变态杀人狂——许广才,一直在某工厂担任仓库管理员,看似老实厚道,背地里却是个性变态。
不仅对被害人实施QJ,还以极其残忍的手法杀害她们,手段残忍血腥,见者无不胆颤。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以暴力、胁迫等手段QJ被害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许广才的作案手法之残忍,已经血腥到不能用文字表达,好在1991年6月11日时,他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等女人熟睡后,男人缓缓起床,看着摆放在角落的锤子,丝毫没有犹豫,拿起锤子再次回到卧室。
月光透过窗户,照在床上女人美丽的容颜上,男人心生不舍,但想到女人睡前说的话,他不甘心,认为只有杀了她,她才不属于别人,于是,狠狠朝着女人砸下去,女人还没来得及发出声音就惨死男人手上……这女人是28岁的小香,男人是44岁的田某,这一场悲剧都是源于俩人畸形的爱。
九年前,35岁的退伍军人田某,被分配到河南开封通许县林业局做护林员。
那时的小香才19出头,出落得亭亭玉立,她在家里排行老三,也是兄弟姐妹中唯一正常一个,其余三个都痴傻,这可能和她的母亲有关系,因为她的母亲也是痴傻。
一家六口,就有四人智力不正常,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负担确实巨大。
小香从小就吃苦耐劳,一放学就帮着父亲干各种活。
这天,她去割草回家,雨过天晴,远山出现一道绚丽的彩虹,忍不住停下脚步开心地欣赏起来。
小香却不知道,此时,她美丽的笑容深深印在了站在不远处田某的心坎里。
田某经过和别人打听才得知小香的家庭背景,他很怜惜小香,时常帮她干活。
长期和妻子分隔两地,以至于田某忘了自己是一个有妇之夫,俩人的长期接触,让他对小香产生深深的爱恋。
由于小香的三个姐妹都不正常,父亲的爱自然更偏向他们,田某对她的无微不至关怀,让她分不清是父爱爱还是情爱。
后来小香离开村里去读书,田某为了和她在一起,甘愿放弃护林员,追随小香当保安,每当田某拿着一沓的钱给小香,小香从未拒绝,拿身体报恩。
青春靓丽的小香当然也不乏追求者,但都被田某威胁吓退。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村里人看到小香24岁了还没有男朋友,趁着小香假期回家,就介绍了同村的小周给她认识。
小香也没有拒绝,她知道她和田某不会有结果,毕竟,他已婚,有妻儿,或许,他只是图她年轻漂亮,而自己对他仅有依赖和感恩,谈不上爱情。
就这样,小香脚踏两船,可始终纸包不住火,一次,田某偷看小香的手机,得知小周的存在,故技重施,给他发短信拿他全家性命威胁小周和小香分手。
小周不知道田某是哪位,在小香的谎言下,就以为是她的疯狂追求者,没拿他的威胁当一回事,继续和小香保持交往。
小香看到一个个追求者都遭到田某威胁,她知道这段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该结束了。
就在她和小周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前,小香为了补偿田某的所有帮助,两人一番缠绵后,小香提出两人断绝关系,不再往来。
田某想到这些年为小香的付出,到头来却让他拱手相让,他不甘心,爱恨交织涌上心头,他觉得自己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就有了开头一幕。
把尸体肢解抛入河中,还变态的把部分器官焚烧,把骨灰随身携带,他认为只有这样,小香才干永远留在他身边。
6天后,群众发现河中没有四肢和头颅尸体,警方通过侦查,才发现是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小香,根据她的未婚小周提供的线索,田某很快就落网了。
爱而不得杀害,这是爱吗?多么令人毛骨悚然的"爱",爱到极致就是杀死你!得不到就毁掉,是一种过度占有欲下的极端心理。
占有欲,本是一个正常的心理现象,每个人都会有占有欲,但占有欲过度,就会导致很多问题的产生,甚至产生一些极端的想法。
李文安当时是一名开出租车的司机,这为他后期的作案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条件。
仅仅在1995到1999年四年的时间里,利用开出租的便利先后制造40多起抢劫、强奸、杀人,在此期间,强奸了有超过30多名无辜妇女,受害者中不仅包括十几岁的妙龄少女,还包括即将分娩的孕妇也在其中,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手法令人发指,此案可以说是建国以来全国少有的特大系列强奸杀案,说到这,我们就会产生疑问,李文作案这么多起,那么他是怎么避开警方的追捕,而且又一次次得手的呢?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现在我们就来说说恶魔李文安。
李文安1967年出生,家住郑州市白寨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庭条件一般。
由于父母对他疏于管教,李文安上学期间就经常接触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可以说跟着他们很快就走入歧途,那时候就经常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配图到了十几岁青春期以后,李文安的兴趣也有了转变,开始渐渐的关注一些异性类的书籍和影片,这也就慢慢的让李文原本就不安分的心愈发的开始躁动起来,于是无所事事的他整天满脑子都是想着这些事,也正是这个原因让李文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没多久,李文安伙同他人一起轮奸了一名少女,也因为这件事儿获刑9年,直到1992年底刑满释放。
经过国家的一番教育之后,出狱后的他也准备踏踏实实过日子,还和邻村的王某结了婚,婚后两人有了自己的孩子,李文安开始找了份体面的工作。
从逻辑上讲,李文安有了自己的家庭,就更加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家庭才对,但天生就不安分的他很快就变了。
这样的平静生活没过多久,李文安便觉得乏了,就这样,李文安又产生了邪恶的念头。
为了让自己的欲望得到发泄和满足,于是他每到晚上便骑着自行车外出寻找作案目标。
就这样,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受害女性高达30多名。
但不幸的是,在那个极其在意自己名声的年代,受害者们并没有及时报案,而是都选择了忍气吞声,这也就给了李文安可乘之机,也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
1995年2月的一个晚上,李文安再一次外出寻找猎物,这次遇到的是一位刚下夜班回家的年轻女子,李文安再次行凶,先是掐住对方的脖子,然后又把对方拖到一边的公厕旁,准备将其强奸。
由于对方激烈的反抗,再加上李文安下手有些重,等他发泄完之后,清醒过来的李文安才发现对方竟然被自己给弄死了。
而此时的李文安也被吓坏了,于是他赶紧逃离了现场,并于当天逃离开了郑州,逃到濮阳自己的朋友家中。
等到了第二天,受害女子的尸体被人发现,随后警方也来到了现场,经过调查,死者吴某年仅22岁,发现是受害人双手被反绑,裤子被拖至膝盖,那个年代还没有摄像头,想查看录像也是不可能的。
警方推断情杀和拦路行凶两种可能,由于案发时间是晚上,路上也没有什么行为,警方也没能找到目击证人,一时间也没有取得关键性的证据,经过一系列的走访排查,也是收获甚微,因此案件也就被搁置下来。
而作案后逃走的李文安也是坐立不安,整天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就这样一躲就是大半年。
李文安发现警方并没有找到他头上,于是便放松了警惕,但是他并没有准备回家,而是在当地跑起了出租车,他知道自己有命案在身,工作期间以及和别人接触时也都比较低调,但是时间久了,他就又开始不安分了,并且还拉上了自己的朋友梁喜忠。
1996年10月的一个晚上,两人又开始了自己的恶行。
当两人驾车行至濮阳市一个偏僻的公路上时,劫持了一个女青年,将其打昏后便把受害人拉到车上,并对其仅进行了强奸。
事后,李文安并没有打算放过这个女孩,担心女孩会报警,李文安竟然将其杀害,并且尸体就埋在了旁边的一处田地中。
由于地方比较偏僻,受害人也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就这样,两人侥幸又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就更加让李文安更加肆无忌惮了。
配图1997年6月份,李文安在等待拉客的时候,上来了一位喝得醉醺醺的,看起来20岁左右的女孩,这让李文安再次心生邪念,他趁年轻女子不省人事,直接把人拉回自己的住处,强行发生关系后将人杀害。
这次更加残忍,李文安为了能够毁尸灭迹,这一次她选择了碎尸,把受害人的尸体分别放进多个编织袋扔到河里。
就这样一次次的得手让李文安越来越疯狂了。
过了不到一个月,李文安又强奸并杀害了和男朋友约会回来的张某,并将尸体丢到了一处废弃的井里。
一周之后,张某尸体被附近的人发现并报了警。
警方将此案定特大杀人案,经过询问受受害人的哥哥说,案发当晚,他看见张某搭乘一辆白色的出租车,但没看清楚车牌。
后在得到这条线索之后,濮阳警方便立即对全市的出租车进行了调查。
让人想不到的是,就在警方调查走访期间,李文安竟然再次顶风作案,制造了另外一起凶杀案。
这次李文安用同样的手段残害了一个18岁的花季少女范某,而这一次则是过了两个多月,受害人才被发现在一处废墟中。
因为时间过了太久,也没有接到报案,一时之间也没能找到死者的身份,案件再一次被搁浅。
就这样,李文安再次在警方眼皮子底下逃脱。
时间来到1998年8月18日,李文安再次重操旧业,又将刚参加为朋友生日宴会的赵某劫持,赵某当时已经怀孕八个多月,但毫无人性的李文安依然没有选择放过,而是经过一番蹂躏之后,残忍的将其杀害。
该案也在濮阳市引起市民的强烈关注,警方将此案与之前的案件并列立案,然而李文安的犯罪行为仍没有收敛。
接下来的几个月,李文安故技重施,先后又在濮阳制造了两起惨绝人寰的强奸杀人案,这就给当地民众带来了巨大的恐慌,警方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同时派出了大量警力进行走访调查。
犯下这么多罪行,可能李文安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安,便离开濮阳市,悄悄的回到老家郑州,准备把车开到郑州销赃。
俗话说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1998年11月12日,刚回到家的他就耐不住寂寞,出门寻找作案对象,而此时刚下夜班的董某就成了他的作案目标,直到五天后,董某的尸体才被人发现。
也正是这一次的作案给了警方一线转机,警方发现这次的作案方法和三年前吴某的受害手法非常相似,所以警方怀疑这可能是同一个人干的。
于是,警方成立专案组,并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很快,警察就得到了重要的线索,在走访调查附近的村民中,最终一位名叫李文安的有犯罪前科人员进入警方视线。
1999年2月7日,民警上门时,李文安的妻子说他已经打工几年没回过家了,但他的邻居却又有不一样的说法,经邻居反映,前不久刚看到李文安在家里待过,这样一来,警方就更加坚定了对他的怀疑。
经过一番调查,案件也有了新的进展。
郑州警方得知李文安在濮阳市开过出租车,于是立即联系濮阳警方,希望能协助他们逮捕李文安。
而濮阳警方得到这一消息后也感到非常吃惊,因为濮阳市最近发生的好几起案件,作案手法都和他们郑州的两起杀人案极其相似,经过一系列科学的分析和论证,警方决定两地的案件并案侦查。
由于案情重大,专案组兵分四路追捕犯罪嫌疑人李文安,但是受当时的通讯限制以及监控措施还都不完善等因素,再加上李文安这个人本身就居无定所,且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侦查工作意识也没有有效的进展。
不曾想,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时,犯罪嫌疑人一时大意,竟然自己暴露了行踪。
1999年7月13日,李文安再一次从外地返回到老家郑州,当天晚上,没事干的李文安拉着朋友梁喜忠出去兜风,结果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年轻女子葛某,而犯下滔天罪行的李文安仍然不知收敛,二人趁着夜色将其侮辱,发泄完之后,将女孩杀害,再次制造一起惨案。
经调查,警方发现葛某被害的现场以及作案手法和前几次发生的系列案件一模一样,不同的是这个案件是团伙犯罪,警方推测此案和李文安应该也脱不了干系。
随后,警方对案发现场及周边进行仔细勘查,希望能找到李文安的线索,但警方排查了很久,还是一无所获。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之际,一起抢劫案给了警方一线希望,因为在这个事件中,抢劫犯不但没有抢到钱,反被受害人唐某敲走一笔钱,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是劫匪失手后被抓了,被害人扬言说要将其送到派出所,听到这话,此时的劫匪却提出要私了,并且答应赔偿给受害人5万元,最终受害人唐某也同意了。
后来警方经过照片辨认,唐某一眼就看出这正是当时的劫匪李文安,后来的调查中,警方的得知,李文安在外地花高价买了一把手枪,准备回到郑州报复唐某。
得到消息后,警方立即返回郑州对其进行抓捕,专案组也在唐某家附近暗中部署警力,最终成功将逃犯李文安抓获。
经过审讯,李文安最终一一供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据李文安供述,从1995年到1999年,其利用自己出租车司机的身份作案高达40多起,抢劫、强奸、杀人无恶不作,其中侮辱的女性30多名,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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