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底,汪从街上买了一个红包袋,塞进600元钱,放在枕头下压着,他在台历上圈定了一个日子——2008年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一日,是小外孙吴梁波10岁的生日。
汪计划在那一天将这个红包送给外孙。
只是,一场突兀的噩耗改变了计划好的一切。
2007年12月26日晚,湖北红安县上新集镇黎明石灰厂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包括老板汪世书在内,共有8人被害。
小梁波一家三口也在其中。
值得庆幸的是,石灰厂工友汪发华和死者汪世发的小儿子因不在现场而幸免于难。
未能举办的生日宴
2007年12月27日上午9时许,一个亲戚急匆匆地跑到汪业杨家告知:你家春莲出事了!汪一下子懵了,不知所措的他被亲友拉着赶到现场,透过警方的封锁圈和密密麻麻的围观者,汪业杨看到,女婿吴小发的摩托车倒在石灰厂旁的路上,旁边还有些许血迹。
一位早些时候赶到的围观者告诉汪业杨,倒在摩托车旁的一名死者被砍断了3根手指,脖子上有很深的刀伤。
遇害者遗体被一具具抬出,检验、编号,包括石灰厂老板与老板娘、3名工友以及汪业杨的女婿吴小发一家三口在内,共8人遇害。
如果女婿26日晚上不回家的话,或许就能免遭一难。
汪业杨至今追悔莫及。
汪业杨清楚地记得,26日晚上6时10分左右,女婿吴小发骑车带着外孙吴梁波到他家送鱼。
在岳父家里,吴小发没有太多的话,只是坐在沙发上一个人看电视,小梁波则和另一个小孩在外面玩火。
约摸7点钟的时候,吴小发拉着儿子准备回家。
汪业杨逗弄着外孙,要小梁波睡在外公家别回去了。
看得出来,吴梁波有些不想回家,但又怕父亲不同意。
他怯怯地摇了摇父亲吴小发的手,却遭到了拒绝。
看着孩子们在外面玩得正旺的火,吴小发丢下一句话:等下烧大了,看你怎么收场。
便不由分说,要将儿子拉回家。
见外孙有心想留下,汪业杨又重复了一句:要不今天就别回去了。
吴小发扯着儿子的衣服说:脏呢,得换换了。
便骑着摩托车带着吴梁波离开了。
那时,中央台《新闻联播》还没开始。
汪业杨说。
当时谁也未曾料到,这一幕竟成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永诀。
遇害者吴梁波生于1998年6月21日,家人考虑到冬天亲属团聚容易,便决定将孩子的10岁宴席提前到2008年初举办。
惨案发生后,这场筹划中的生日宴再也不能举办,成了永远的遗憾。
幸免者
2007年年初,33岁的汪发华到黎明石灰厂打工,他是最早发现命案的人,也是黎明石灰厂唯一幸存下来的工友。
在大多数人眼中,汪发华平时在石灰厂早出晚归,这次能成功逃过一劫,十分巧合,这或许归因于他与众不同的生活习惯——闲暇时,汪发华不大喜欢看电视。
事发的那天下午,他提着老板汪世书送给他的鱼,早早地回家了。
直到第二天上午8点多钟去上班时,汪发华才感觉有些异常:四周太安静了。
走到石灰厂大门口一看,眼前的景象让汪发华吓呆了——54岁的老板娘陈小润仰面躺倒,地上一大滩血已经凝固。
我惊立在原地,半天没回过神来。
血腥的场景让毫无准备的汪发华有些不知所措,愣了几分钟后,汪才想起拔腿跑回家,将此事告诉了叔叔汪世银,并随后报警。
汪发华回忆说,事发之初,他只是在门口看到了被杀死的老板娘,后来才知道石灰砖房里还有6人被害,吴小发则被杀死在路边。
知情者透露,案发现场,死者床上的被子还整整齐齐的,这说明案发时死者尚未入睡。
吴小发生前曾告诉汪业杨,老板汪世书家里有台29英寸的大彩电,装有卫星天线,能收看很多台,所以平时没事的时候,他们都喜欢聚到老板家看电视。
同样幸免于难的还有汪世书的小儿子汪辉。
汪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事发的当日下午3时许,他将客人送到红安后,便开车回家。
母亲陈小润高兴地从石灰厂前的池塘捞起几条鱼,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晚上6时许,吃完饭后,同村有人让他开车送到武汉,他才离开家,没想到因此幸免于难。
谁下的毒手?
这起案件,是1949年以来湖北省刑事犯罪致死人数最多的一起命案。
红安县公安局副局长王琪介绍说,2007年12月27日上午8时09分,上新集镇派出所接到了群众报警。
随后,红安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百余名民警赶赴现场勘查和维持秩序。
警方还通过电视播发公告,向社会公开悬赏5万元,征集破案线索。
村民介绍,汪世书是上新集镇赵家湾村南陈家湾人,原本在红安县城某商场做百货生意。
他从1999年开始承包村里这块农田,并建起了石灰厂,产品主要销往周边农村,由于他的石灰质量很好,不愁销路。
不少村民说,汪世书夫妻待人友善,凡村民想赊购石灰,他们有求必应,也从不上门讨债。
几年下来,汪世书慢慢有了些积蓄。
跟汪有过交往的人,对汪世书都有个共同的评价:汪十分注重信誉,不拖欠他人一分钱。
当地有传言说,汪世书曾有卖掉石灰厂的想法,这个消息在汪业杨口中得到了证实。
汪说,女婿吴小发曾跟他提到过这件事,打算以15万元的价格出卖,很快,同镇邻村的袁某找上了门。
吴小发曾和老婆汪春莲商量,假设石灰厂卖了,他就把车子也一起卖掉,买台面的跑出租。
汪春莲则打算去广州打工,将儿子吴梁波寄放到爷爷家。
人们不理解的是,苦心经营多年的石灰厂办得好端端,怎么突然间要转手呢?找到吴家的袁某也就此问过汪世书,汪的解释是,28岁的大儿子去年死于癫痫病,今年妹夫家16岁的儿子被淹死,这两件事对汪打击很大。
没了孩子,挣再多的钱有什么用? 汪当时说,他的小儿子今年26岁,在武汉开出租车,他想去跟小儿子过。
汪的另一个想法是,自己已经赚了一些钱,现在50多岁了,不想干了。
在此之前,汪世书家里被盗了1.5万元。
关于这件事,吴小发也跟岳父汪业杨提及。
那是一个多月前某次晚饭时分,汪世书夫妇到离住宿地点约30米处的房子去吃饭,半小时后回来的汪世书发现,家里1.5 万元现金被盗。
窃贼是撬开窗户的防护钢筋进屋的,汪世书要报案,老婆陈小润劝说,还是算了。
怕招致坏人报复。
不过,该村村支书陈召贵则表示,汪世书家里曾发生过盗窃案,他借来的1.5万元现金被盗走。
汪世书当时就报了警,案子至今好像还未告破。
有人因此猜测:这次是不是小偷来偷钱被发现而下了毒手?
汪的侄子汪辉涛向警方介绍了两个重要情况:一是汪世书的石灰厂想转卖,以15万元谈妥买主,将于近日成交的风声已传出;二是汪世书与外省一家煤厂有债务纠纷。
对于债务纠纷一说,一知情者予以了否定,他称,汪世书厂子所用的焦煤大多数来自山西,一年的用量不是很多,而且他很少赊账。
三座新坟
去年12月28日,吴小发一家三口遗体都被运往老家,当日晚,3人下葬,仪式很简单。
吴小发的二姐夫王章锦说。
除了得到每人各2000元的政府补助外,只留下了那间破败不堪的土坯房。
吴小发是个很本分的人,不爱说多话,很少与人结仇。
对于吴一家三口被灭门的事,吴的亲戚大为不解。
有人回忆,2004年,汪春莲带着儿子跟随丈夫一起到了上新集镇,并在上新集小学附近租了间房住下,为的就是更好地照顾丈夫和儿子。
吴小发自己买了台农用车,负责给汪世书运石料。
每运一车,汪世书支付给他85元报酬。
为了买车,吴小发在岳父汪业杨和大姐那里各借了6000元。
去年10月,汪世书的黎明石灰厂一个煮饭的女工突患疾病,汪春莲也因此被叫到了石灰厂,负责给工友做饭。
每月工资400元,包吃包住。
想着能省些钱,争取早日把买车的旧账还了。
为此,夫妻俩吃苦耐劳,一年到头难得穿一回新衣裳。
但直到遇害,吴小发夫妇也未能还清所欠的债务。
遇害后,汪春莲和吴小发被安葬在一起,孩子梁波却被分开埋在了10多米之外,那座祖山上,多了3座新坟,可怜的一家,生前贫穷但其乐融融,活泼的小梁波最喜欢妈妈抱着他,现在死后却永远相隔。
在遇害的8人中,还有3个是单身汉。
他们走了,无牵无挂,可他们在世界的那一面,还是那么孤单吗?现在,外公汪业杨时常会想起外孙生前那天真无邪的笑,每当这个时候,汪业杨就会哭得像个孩子。
关于案情的三点悬疑
1、何人作案?
一夜之间,8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惨遭毒手。
据办案民警称,根据案发现场分析,歹徒心狠手辣,且经过周密策划,团伙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2、作案动机是什么?
村民介绍,石灰厂老板汪世书夫妇为人本分,人缘很好,在周边基本没有得罪什么人。
据汪的侄子汪辉涛介绍,汪世书小有家产,一个月前,汪世书放在家里的1.5万元现金被盗。
报案后,至今尚未破案。
汪辉涛向警方介绍了两个重要情况:一是汪世书的石灰厂想转卖,以15万元谈妥买主,近日成交的风声已传出;二是汪世书与外省一家煤厂有债务纠纷。
汪世书的姐夫闵家黄向记者介绍,他24日在村头遇到汪时,汪高兴地告诉他,石灰厂已经以15万元卖给上辛集镇高山乡的袁老板,很快就能拿到现金。
汪还说,老伴身体不好,石灰厂卖了以后,准备跟儿子一起到武汉做生意。
3、何时作案?
昨日7时许,石灰厂工人、唯一的幸存者汪华意赶到厂里上班时,发现了死者,赶快跑回村里叫人,由村支书陈照贵报警。
据汪业杨称,女婿吴晓波是在前晚7时许离开他家的。
从现场来看,吴晓波被杀害在进厂的山路上。
这说明,吴晓波很可能还没回到厂内,就遭人伏击遇害。
一过路村民则称,当晚8时左右,天已漆黑,他看到一辆摩托车倒在地上,大灯亮着,以为遇到醉酒骑车的人,没有在意。
另外,死者平时不住在一个房间,却有5人同时在电视房被杀害,且衣着整齐,说明当时还没有入睡。
3人幸免于难
石灰厂工人汪华意:他晚上下班后,6点多钟回家休息,没有住在厂内。
石灰厂老板汪世书的儿子汪辉:因为有急事,没有被父母挽留住,于下午6时许离开了现场。
汪世书的姐夫闵家黄:本来与汪约好去厂里喝酒,因为有事没去成。
时隔多年,此案未有进展。
时间来到2018年,突然有传言该案疑犯因身患癌症命不久矣,已向公安机关自首。
当地村民也证实疑犯已指认案发现场。
但公安部门始终未有正式通报,所有一切尽是猜测。
不过,此案离水落石出应该不远了。
--转载自《中国大案要案纪实》
声明:本网站的主要内容来自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及东西方的民俗文化,并非严谨的科学研究成果。
仅供娱乐参考,请勿盲目迷信。
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