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1977年生人,自幼在本市上学,初中毕业后参军;1997年退役后分配到省会某单位工作。
在单位,他不怕苦累,也从不和同事计较什么,口碑和人缘都不错。
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家里有父母,还有他的爱人以及4岁的儿子。
但他却有着极其隐蔽的罪恶一面。
从1999年4月至2006年7月的7年间,夜晚的他犹如幽灵般,时不时地尾随和寻找着单身女性。
7年共作案8起,伤害2人,奸杀6人,其中包括两名分别为11岁和13岁的女童。
在这一连串的恶性案件里,他的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除强暴了受害人外,还在受害者身连捅上多刀,然后将部分受害者的性器官切割下来带走。
为了侦破他的案子,公安部门曾派出了包括技侦、物证、画像等多名刑侦专家及大量刑警参与破案,终于在2006年7月25日将其抓捕归案。
他叫刘健,就是曾令省城不少人色变的变态杀人狂,也是省城警方追捕了7年的犯罪嫌疑人。
2006年7月22日凌晨,建设南大街某宿舍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年仅13岁的小女孩萌萌在家中被奸杀。
萌萌家住的是老式的筒子楼,爸爸妈妈住一楼的一个房间,13岁的萌萌住在一楼的另一个房间,连接两个房间的是公共楼道。
当晚,恶徒打开了萌萌所住屋子的窗户潜入房间,并用萌萌的衣服捂住了她的嘴,直至她没有呼吸。
惨无人道的恶徒用竹竿对萌萌进行伤害并奸尸后,拿走萌萌的上衣和内裤,从楼道北端墙壁上的洞钻了出去。
萌萌的惨死,也再次震惊了公安部门。
裕华公安分局当日立案侦查,并迅速投入了大量的警力,誓要侦破此案。
通过大量民警连续3天日以继夜的侦查、摸排,7月25日,萌萌爸爸的同事刘健被列为重点嫌疑人带进了裕华公安分局。
7月26日,刘健被依法刑事拘留。
虽然恶徒终于绳之以法,但至今萌萌的父母依旧无法摆脱丧女的痛苦,依旧整日以泪洗面。
除萌萌的亲人外,还有5位遇害者的家属也在得知恶徒落网后,露出了些许苦涩的笑容。
他们永远无法摆脱丧失亲人的阴影。
他们一家都是好人啊!孩子学习成绩也很好,太可惜了!陪在受害女孩父亲老郝夫妇二人身旁的一个女邻居心疼地说。
我们对他那么好,他还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太可恶了!在痛恨和后悔中,老郝夫妇渐渐开始回忆曾发生过的种种:
大概从2005年9月起,刘健调进了我们的厂房里,离得近了,我们也渐渐地熟了起来。
刘健给工友们留下的印象不错,干活踏实、为人和善,也挺爱和人交流的。
在平日的闲谈中,得知我们两家离得很近,于是就开始上下班一起走。
虽说我们两人整整相差12岁,但刘健给人的感觉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因我们都比较喜欢喝酒,再加上刘健经常和媳妇闹别扭,于是,他就经常到我们家吃饭、喝酒,有时候我也会劝劝他们两口子。
有一件事的发生,让老郝开始有些疏远刘健了。
老郝说:平时刘健对媳妇挺好的,晚上他媳妇下班晚,他会经常接媳妇下班,可在今年5月份,刘健和媳妇发生争执后,刘健当着大家的面,狠狠地揍了媳妇一顿,劝都劝不住。
说话间,老郝从邻居手中接过香烟,猛吸几口。
老郝说:女儿出事第二天,刘健就从单位请了假过来陪我,反复地劝慰着我。
在他陪着我和妻子的两天中,他好几次当众落泪,反复咒骂作案者。
在萌萌出事的第三天,警方的调查越来越细,并做出了可能是熟人作案的推断。
老郝说,当天下午,他和刘健讨论是否是熟人作案时,刘健一会儿说可能是熟人作案,一会儿又说是流窜犯。
如果是熟人作案,你也是怀疑对象!老郝说,当他对刘健说出这句话时,刘健整个人抖了一下,夹在胳膊下的皮包也险些掉了下来。
之后,刘健就以明天要上班为由,表示不再陪老郝。
而案发后第四天,就传来了警方将刘健抓走的消息。
刘健被抓后,其妻子打电话给单位说家里出了点儿事,从第二天开始人们就再也没见过她,有人说她去外地工作了。
刘健在家里的表现,从他的邻居那里也能看出端倪。
自从刘健不在小区居住,人们一开始还以为刘健变好了,再也不跟家人吵架了,但很快居民们就知道刘健出事了,而且是出了天大的事。
一个居民说,自从得知刘健出了事,他们对刘健的印象就一下子从厌烦变成了恐惧。
刘健先前在邻居们的眼里,不过是一个爱喝酒、爱吵架的人,至于他能干出杀人的事,邻居们一时都不敢相信。
直到有一天,人们都知道了刘健所做的一切。
邻居还记得7月25日那天中午,多辆警车来到他们小区。
有的邻居说,警车一开到他们小区,一些邻居就已经知道是冲刘健来的。
之后的两天里,关于刘健的事就在整个小区传开了。
在小区有些居民的眼里,刘健是一个很好的小伙子,平时把自己打扮得也不落俗套,如果不知他有爱吵架的毛病,人们还以为他是一个很不错的年轻人。
可如今小区的居民对刘健的印象全变了 —— 有了比讨厌他吵架更坏的印象。
在邻居们的记忆中,刘健是2002年搬迁到这里居住的。
房子也是刘健父母单位的。
邻居们说,刘健平时很少与他们交流,不少邻居都以为刘健工作忙,没有时间闲谈。
刘健居住在三楼,出门的时候,无论在楼梯还是小区里,只要碰见熟人,刘健都会笑眯眯地向人打招呼。
在刘健楼下居住的几个上了年纪的人都说,不吵架的时候,刘健说话和和气气,碰见老人都会主动上前打招呼,脸上总是挂着笑。
在邻居们的印象中,刘健很少与小朋友们说话或者开玩笑。
小区里面的孩子们对刘健的印象很不好,谁要在孩子们的面前提起刘健,孩子第一个反应就是别提他,我讨厌他……原因是刘健在孩子们的眼里是叔叔爱骂人。
刘健落网后,很快承认并交代了奸杀工友女儿萌萌的作案全过程,然而办案民警并未因此停止审讯。
根据刘健奸杀萌萌的作案手法,民警很自然地就联系到近几年相继发生在省城桥东、新华、裕华的几起奸杀案和部分伤害及猥亵案。
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法和刘健奸杀萌萌的作案手法有很多相似之处。
刑侦专家组根据认真分析比对,调出以往未破的强奸杀人案件,并将相关的物证送交公安部门进行DNA比对。
专家们怀疑,刘健还有更多的犯罪记录。
在之后三个多月的侦查、审讯工作中,警方一面加大对刘健的审讯力度,搜集其作案工具及证物,一面调出几年前的几起强奸杀人案,根据案件里歹徒留下的体液、毛发等物中提取出的DNA进行对比鉴定。
果然,一经比对,沉寂了7年之久系列强奸杀人案相继浮出水面。
面对铁证,刘健不再做任何抵抗。
相继回忆并交代了6起奸杀案和2起伤害或猥亵案。
至此,省会沉寂了7年的系列强奸杀人案终于告破。
经过三个多月的侦查、审讯,近日,该起案件侦查终结。
在四本厚厚的侦查卷宗中,记录着他的种种罪行。
1993年,因流氓罪被跃进路派出所立案处理,由长安区人民法院处有期徒刑。
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污点。
1999年4月14日凌晨零时,刘健在建设大街尾随一下夜班的21岁女青年苏姗至柏林北区,趁苏姗到地下室放自行车之际,刘健用右手捂住了她的嘴,然后把她推入小房,捂住她的嘴和鼻子直至没了呼吸,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长筒袜勒苏姗的脖子,然后对她实施了猥亵,并割下部分身体器官带走。
这是时年仅22岁的刘健第一次作案。
在卷宗中,刘健是这样描述自己作案动机的:我喜欢看黄色小说,想按上面的尝试一下……,于是,我就专门买了一双肉色的长筒袜,尾随一女孩到其家的地下室,没想到长筒袜真的把她勒死了……
此次的罪恶经历让刘健有种莫名的兴奋。
从此,平时爱喝酒的刘健在酒后则更加肆无忌惮,在一次又一次的残忍杀戮中,刘健的恶念变得更加疯狂且欲罢不能。
在之后的7年间,他先后采取窜入大学校园、尾随小学生下学、找小姐、尾随单身女性至无人路边的方式,相继做下了6起强奸杀人案,以及两起伤害及猥亵案。
天网恢恢,在省城警方的不懈努力下,刘健的恶行终于到了尽头。
刘健所犯下的8起案件:
奸杀案(6起):
1. 2006年7月22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刘健酒后窜至建设南大街某宿舍,翻窗进入一楼一间屋内,用从水房处偷取的一件浅蓝色上衣勒住被害人13岁萌萌的颈部,并用手捂住萌萌的嘴直至其窒息死亡……,后将被害人奸尸 。
2. 2003年10月20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刘健酒后窜至某高校院内的女生宿舍,从402室东侧窗户进入室内,用携带的锤子猛击正在床上睡觉的刘星的头部,将其打死并奸尸。
3. 2000年9月10日晚23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刘健酒后骑自行车从北国上城附近尾随25岁的吴薇至塔冢村富强西街一僻静处时,用从路边拣的木棒猛击吴薇的头部,将其打死后奸尸,并将吴薇的部分器官咬掉带走,拿走吴薇现金520元和内裤一条。
4. 1999年4月13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刘健尾随苏姗至柏林北区某栋楼地下室,用手捂住苏姗的嘴致其晕倒,后用随身携带的长筒丝袜勒住苏姗的颈部致其死亡,并割掉其部分器官并带走。
5. 2005年2月6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刘健酒后步行至桥东区北花市街某美容美发厅与该店小姐杨琳发生性关系,后刘健还想与其发生性关系,杨琳不从,刘健将杨琳双手绑住,用墙裙布缠在杨琳的颈部,将其勒死,拿出随身挟带的刀子割掉杨琳的部分器官,将割下的器官及杨琳的内裤、白金戒指带走。
6. 2005年10月11日17时30分许,刘健酒后行至石市桥东区四中路与休门街路口时,将正往家走的11岁女孩韩燕骗至四中路某栋楼一层南端一废弃屋内,用砖头猛击韩燕头部,将其打死,用屋内砖头猛击韩燕头部,将其打死,割掉韩燕的部分器官带走。
刘健居住在三楼,出门的时候,无论在楼梯还是小区里,只要碰见熟人,刘健都会笑眯眯地向人打招呼。
在刘健楼下居住的几个上了年纪的人都说,不吵架的时候,刘健说话和和气气,碰见老人都会主动上前打招呼,脸上总是挂着笑。
伤害案(2起):
7. 2004年7月11日早晨6时许,犯罪嫌疑人刘健从石市河北剧场尾随赵珍珍至义堂村某栋楼的地下室内,用随身携带的锤子猛击赵珍珍的头部,欲对赵珍珍实施强奸时,赵珍珍大声呼喊,刘健逃走。
8. 2006年3月9日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刘健酒后到市庄路某发廊与该发廊小姐杜凤发生性关系,后用杜的长筒丝袜将其反绑,当刘健准备强行继续与杜发生性关系时,杜将刘健嘴唇和手指咬破,刘健用丝巾勒住杜的颈部直至晕过去,后刘健逃走。
刘健在七年间,作案八次奸杀六人伤害两人。
翻看完侦查、审讯刘健的四本案卷,不难看出,身高170厘米,有着一双大眼睛的刘健是一个有着多重人格的人。
无常:在单位,他与世无争口碑很好,在同事的眼里踏实肯干,见了邻居也会笑眯眯地打招呼,到了家里,他却和母亲及妻子吵得不可开交。
预谋作案时,他比魔鬼更可怕。
凶残:刘健作案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死于他手下的女性最小的11岁,最大的30岁。
每一个死者的身上,都是伤痕累累,且部分器官缺失或颅骨粉碎。
作案时,他常常携带木柄铁锤,便于携带的小刀、长木棒等物,先将受害人击晕后实施暴力杀人及强奸。
狡诈:刘健作案7年后最终落网,在笔录中,可以看到他作案隐蔽性极强,且具备反侦查能力。
刘健作案多选择深夜,目标均是单身女性,跟踪女性或以诱骗的方式至僻静处,确保四周无人时下手。
面对发现他作案的人,刘健也曾多次借机逃脱。
变态:刘健爱喝酒。
每次作案前,他都是饮过酒的。
笔录中他说:酒精让人丧失理智,失去控制。
每次作案后,他会带走受害人的部分器官及内裤或部分衣物。
警方抓获他时,从他家的床下、橱柜中找到了部分受害者的内裤或衣物。
笔录中刘健交代,他带走受害者的部分器官后,会冷冻在自家冰箱内。
家中无人时,他甚至会从冰箱内拿出来泡在热水中,之后在家中剁碎后冲进马桶,他还喜欢嗅受害者的内裤。
在这起系列奸杀案中,疑犯属于变态作案。
从案件中可以看出,疑犯智力非常正常,有明确的作案目标、计划和手段。
他思维敏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其人格上则有多重性,可能有点孤僻、内向。
平时对同事、朋友等是一副老好人形象,彬彬有礼,对人很有礼貌;但对受害人,他就表现出了残暴的一面,奸杀、割取受害人的身体器官等,手段可谓是残忍至极,即使是面对受害人在巨大的疼痛中苦苦哀求,他也丝毫不为所动,仍痛下黑手。
疑犯初中毕业,文化水平不高,使他容易受直观形象的刺激,受黄色小说、影视等影响非常大。
因自身的文化层次不是很高,造成他对这些盲目模仿,从而引发犯罪。
疑犯属于施虐型的性变态犯罪,他想通过暴力等手段达到性满足和快感。
从其作案手法等可以看出其性要求低下,如嗅受害人的内裤等,这些造成他犯罪欲的恶性膨胀。
2007年7月,刘健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到宣判时,戴着脚镣手铐的刘健表情漠然,似乎并不在意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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