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30日,香港一小区里一名43岁女子在家遇害,是被人勒死的,她的丈夫仅仅离开家一个半小时,她就在家中遇害了。
报案人是死者的丈夫梁永成,梁永成当时在香港担任消防救援员。
警方一度无法破案。
后来,死者的儿子和女儿向警方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帮助警方破了案,凶手竟然就是死者的丈夫!
他自以为是完美犯罪,自己有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然而,警方还是将他定罪。
死者的儿子和女儿到底向警方提供了一条什么线索? 警方是如何透过层层迷雾破案的?
接下来,云朵将为你讲解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
一、妻子在家遇害
2003年9月30日上午9:39 ,香港警局接到一名男子的报警电话,他用非常焦急的语气说:
我妻子在家遇害了,我不知道怎么办,你们赶紧过来!
接电话的警员问了案发地的详细地址,很快,几名警员就开着警车来到了案发地。
案发地在香港坚尼地城的联友新楼19楼的一套公寓, 这栋住宅楼建于1972年,在案发时该楼已有31年的历史了,虽然有些历史,但这栋楼当时安保措施还是比较完善的。
警方来到案发现场后,发现:
1、梁永成的妻子刘兆娴头发凌乱,仰卧在床上,衣衫不整,
穿的短袖上衣被拉至胸部,下身的裤子被褪到膝盖。
2、刘兆娴颈部有一条毛巾。
脖子上有勒痕。
3、案发现场看起来并不凌乱,门窗没有被撬开和损坏的痕迹。
随行的救护人员立即对刘兆娴进行心肺复苏,但是忙活了差不多半小时,毫无作用。
于是,又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抢救,但刘兆娴已经彻底没了呼吸。
医院宣布了刘兆娴的死亡。
警方问了梁永成一些问题,问他最后看到妻子是什么时间。
梁永成回答,自己是早上8点出门跑步,当时妻子在家,9:30左右他跑完步回到家,带了早餐回来。
回到家后他喊妻子吃早餐,没有回应。
于是,他走到卧室,看见梳妆台抽屉被打开,衣柜的衣服散落在地,他当时将抽屉关上,还把衣服放回衣柜。
然后,他走到妻子身边,发现妻子已经没了气息。
于是他立即报了警。
这说明,刘兆娴是在当天上午8:00-9:30 之间遇害的。
从案发现场看,死者生前似乎遭到了侵犯。
警方又问梁永成:家里丢失什么财物没有?
梁永成说:案发前一天,他刚给了妻子6000元的家用,妻子当时就放在梳妆台的抽屉里。
现在找不到了。
妻子还有一条经常戴的黄金项链,黄金戒指不见了。
一般来讲,凶杀案不外乎三种原因: 财杀、情杀、仇杀。
从案发现场看,这似乎是一起入室抢劫强奸案。
然而,法医鉴定结果为:
1、死者生前没有遭到侵犯。
2、死因是窒息死亡,结合脖子上的毛巾,应该是被毛巾勒死的。
3、死者体内有少量安眠药成分。
结合死者的衣服来看,可能凶手是强奸未遂,正准备实施侵犯时,因某种原因突然中止了自己的行为。
从警方开始到案发现场开始,梁永成就表现得非常悲痛。
他恳求警方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出凶手。
警方对他稍加安慰后,就问他:要确定你妻子的死因,法医需要对她进行解剖,你同意吗?梁永成表示没问题。
二、凶手极其高明
警方对案发现场仔细勘查后,发现案发现场门窗完好。
这说明凶手是以和平方式进入室内的。
要以和平方式进入室内,有以下几种可能:
1、与死者认识,是死者主动开门让凶手进来的。
2、在门没锁时,凶手偷偷潜入室内。
3、当死者开门时,凶手悄悄尾随在后面,趁死者不注意,进入室内。
梁永成向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他说自己和妻子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出门时会顺手将垃圾带到楼下丢掉。
9月30日早上8:00 他出门准备跑步时,忘记带垃圾了,走到楼下才想起。
当时他想等回来吃完早餐去单位时再丢垃圾也不迟。
等他9:30左右回到家时,发现垃圾已经不见了,他觉得是妻子出门丢垃圾时,凶手偷偷进入了室内。
如果是这样的话,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1、刘兆娴出门丢垃圾时,忘记锁门。
2、凶手早就在暗中观察死者一家,以便等待时机作案。
首先,他要等男主人出门,然后,还要等女主人出门丢垃圾不锁门这一时机。
案发时,死者的一双儿女在早上出门上学了。
当时,女儿16岁,儿子14岁。
警方也向他们了解了出门时候的情况。
死者儿子说:我们上学日一般早上6:30起床,洗漱后一起出门去学校。
早上我出门时还问妈妈手臂还疼不疼,她没有回答,依然头朝墙睡着,然后我就出门了。
警方又问:你们出门上学时,在楼道里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吗?
死者的子女回答:没有。
警方还走访了与死者同住一栋楼的邻居,问他们是否看到死者早上下楼丢垃圾。
邻居们都说:没看到刘兆娴下楼丢垃圾。
不过,8:00-9:30 之间,正是各家各户准备出门上班的时间,可能行色匆匆,没有留意到。
警方还调取了小区出入口的监控,但是,案发时段,没有发现有可疑人员进出小区。
难道凶手就藏身于这栋住宅楼?他伺机作案,作案后又回到自己在这栋楼里的住处。
这样,出入口不会有他的身影。
然而,警方对这栋22层住宅楼的住户们进行了排查,发现他们都被排除了嫌疑。
敢在上午八九点入室抢劫,说明凶手胆子很大,小区已经安装了监控,凶手却没出现在监控中,他能避开所有监控设备,这一点也是一个奇迹!
正当警方紧锣密鼓的调查时,法医那边的结果出来了:
通过死者身体僵硬程度来判断,死者死亡时间是在凌晨2:00---3:00 之间!
但是,梁永成说自己早上8点出门时,还问妻子要吃什么早餐。
梁永成的家不大,属于两室一厅的格局,如果刘兆娴是在凌晨两三点遇害,子女和丈夫怎么没听到有异常响声?
警方此时已经高度怀疑梁永成,还传唤了梁永成。
但是,梁永成一直保持沉默,说他该说的已经说了,他现在什么都不想说。
因为问不出什么话,警方在48小时后将他释放了。
三、儿子和女儿提供关键线索
在梁永成被释放的那个晚上,死者的一双儿女一起来到警局,给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
死者的儿子说,案发后,父亲提醒我们:
不要将我给你们母亲吃安眠药这件事说出去,否则会有大麻烦。
案发前一周,刘兆娴因为手臂疼痛,去医院找医生看了,医生给她开了药,但是吃了几天,依然还是痛。
死者的女儿回忆,案发前一天晚上,她正在客厅写作业,父母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母亲说自己手臂依然痛,晚上睡不好,还得再找时间去医院去看看。
这时,父亲就走到主卧,拿出一个瓶子,倒出4粒药,给到妻子,还说:
吃了这个,你就能睡个好觉了。
当警方来问话时,他们不敢说出来。
后来,他和姐姐觉得,母亲的遇害,或许与吃了安眠药有关。
于是决定向警方说出来。
在死者儿女提供这一条线索前,警方在调查死者和梁用成的通话记录时,还有了一个惊人发现!
案发前一天晚上,梁永成给保险公司打了个电话, 在妻子在抢救室抢救时,他在急救室外又给保险公司打了一个电话。
警方于是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梁永成当时是咨询保单的事情。
接着,警方又挖出在案发前两个月,梁永成为妻子买了两份保险:
一份保额是50万,另一份保额是70万。
警方问梁永成为何在案发前一天,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咨询保额的事情。
梁永成回答:我买了保险有2个月了,有些地方不明白,就打电话问问。
妻子第二天遇害,纯属巧合。
警方又问:你为何给妻子买两份保险?
梁回答:当时业务员推荐的,我不好意思拒绝。
警方问:你如何解释,当妻子还在抢救时,你却在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了解理赔的事?
梁回答: 我当时以为她已经死了。
梁还为自己辩解: 保险受益人是孩子,如果我有什么心思,为何受益人不写我自己?
其实,梁永成的作案嫌疑,此时已经很大了。
但是,单凭这些还不足以对他定罪。
四、婚外恋浮出水面
刘兆娴去世的第7天,她的妹妹玲玲去刘兆娴的单位,收拾姐姐的遗物。
在收拾遗物的过程中,她偶然发现了一封信件的复印件,落款是梁永成。
她起初以为是姐夫梁永成写给姐姐的,但读了几句,就发现这是梁永成写给另一个女子的分手信。
从信中内容可以看出,梁永成写得非常露骨:
我对你的爱,已在我的初恋情人之上
失去你,我的生命再也没有光彩
不能娶英为我的妻子,是我没有这个福气,也是我下半身最大的遗憾!
未能与你一起尽孝道,照顾你的老爸和老妈终老,也是一大遗憾!
写得可谓情意绵绵。
文中还写到:你太现实了,钱才是你的第一位! .......长痛不如短痛,所以我选择离开你。
小玲将这个信件复印件也交给了警方。
刘兆娴遇害前,没有向家人提及丈夫出轨的事情。
她是个性格内敛的人,很少向娘家人倾诉婚姻生活。
刘兆娴与梁永成当年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后来相恋,继而结婚。
梁永成年轻时曾在英兵队服役,退役后,他考取了消防救援证,之后从事消防救护工作。
这是一份福利待遇都很不错的工作。
刘兆娴在一家出版公司做文职工作,收入一般。
在外人眼里,这对夫妻很恩爱,一家四口生活幸福。
警方还试图通过刘兆娴的同事朋友了解,刘兆娴是否向其他人提及丈夫出轨的事情。
调查后发现,刘兆娴在单位除了工作,几乎不提及自己的家庭生活。
她的朋友也不多,为数不多的朋友也没听她提及过丈夫出轨的事。
小玲对警方说,姐姐生前信佛,还拜了学佛的师傅,这名老师姓谢。
警方联系了谢老师,谢老师说,刘兆娴案发前给自己写了两封信。
第一封信是在案发前一个月写的。
她在信中写道: 从2003年年初开始,丈夫就经常往深圳跑。
她当时就觉得不对劲。
在写信前不久,她无意发现了丈夫写给一个叫阿英的女子的信。
里面的话语很肉麻。
第二封信是在案发前两天写的。
刘兆娴在信中写道:
1998年,我因为投资失败,导致亏了很多钱,感觉很对不起家里人。
丈夫写了那封分手信后,我本来寄希望他能与情人一刀两断,然而,他依然经常往深圳跑。
9月14日他还去潮汕参加了一个旅行团,我猜测他应该是和情人一起去旅行。
我内心很痛,为了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我不想离婚。
我希望通过修行,能减轻内心的苦痛,同时也希望为家人祈福。
警方通过这两封信推断,刘兆娴早就得知丈夫出轨了,但是,她没有大吵大闹,反而选择了隐忍。
刘兆娴在得知丈夫出轨后,她还假装不知道,其实内心已经在滴血。
五、 作案动机
2004年4月,警方通过线人得到消息,有一个年轻女子进入了梁永成的家,而且很久都没有出来。
警方立即赶到梁永成的家,发现在他家的女子正是分手信中提到的阿英。
阿英时年25岁,有几分姿色,此前在深圳从事按摩业。
阿英说,自己是在2002年与梁永成相识,没多久两人就发生了关系。
后来,梁永成就几乎每周都从香港来深圳与自己约会。
梁永成对自己出手阔绰,经常买名牌包包和首饰送给自己,两人还一起去旅游过。
不久后,刘兆娴的妹妹小玲在一次逛街时,看见梁永成与阿英手挽手走在街头,非常亲密。
小玲非常生气,姐姐的案子还没有破,姐夫就开始公开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了。
小玲上前质问梁永成,没想梁永成很淡然的回答:
你姐姐已经去世了半年多,我找女朋友很正常,我还想等案子结了后,我就和她结婚!
虽然得知梁永成在和阿英交往,但警方还是不能对梁永成定罪。
法医鉴定,刘兆娴死亡时间是在凌晨2点--3点之间。
不排除凶手是在凌晨时分潜入死者家里,然后对刘兆娴实施了杀害行为。
所以,不能据此就断定梁永成就是杀害妻子的凶手。
随着鉴定技术的进步,警方又发现了一条新的微量物证:
在死者脖子处的毛巾上,提取了梁永达的手掌皮屑!
而且毛巾上没有提取到第三人的指纹、皮屑!
警方做过测试,只有非常用力地拉扯毛巾,才会在毛巾上留下手掌皮屑。
通过这个物证,警方认定,是梁永成用毛巾勒死了妻子。
刘兆娴真实死亡时间是凌晨两点到三点,此时她的16岁女儿,14岁儿子都在家里睡觉,死者的家属于两房一厅的格局,面积并不大,如果凌晨时分有人闯入家里,子女肯定知道。
梁永成不仅有作案动机,也有充足的作案时间。
2004年9月,梁永成被警方以涉嫌谋杀罪逮捕。
2006年,此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最终,梁用成被判终身监禁。
[总结]
一个结婚近20年、与妻子共同育有一儿一女的中年男子,本来在香港有着稳定的工作,稳定的家庭,竟然为了满足情人的物欲,精心谋划一出杀妻骗保案。
他自以为自己是完美犯罪,警方无从找出破绽,然而,明察秋毫的警方依然找到了破案的线索。
他最终也将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这个曾经同床共枕多年的男人,在做案那一刻,已经丧失了人性,变成了一个恶魔。
婚外恋,在起初往往充满了诱惑,让人欲罢不能,到了后来,往往让人失去理性,变得不择手段,变成壕无人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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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
但案情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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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朵
参考信源:香港有关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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